Ⅰ 个人如何开公积金账户
个人不可以开立公积金账户,需要以单位名义申请开立公积金内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的融通资金。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1)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Ⅱ 怎样开住房公积金账户
实行住房公积金抄制度的单位,首先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指定的归集部门或归集网点(包括受委托代办归集业务的金融机构确定的网点)开设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其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一般要填报住房公积金开户的情况登记表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进行登录建账。登建账的单位,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归集部门编报下一年度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
登录建账的单位,一般应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单位因撤销、变更、合并、破产变动后,需及时向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申请撤销账户。
Ⅲ 个人怎么开公积金账户
首先,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抄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帐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了。
Ⅳ 公司开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缴纳住抄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Ⅳ 我自己可以开设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开帐户吗
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开设并缴存。版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不权能独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Ⅵ 单位怎么开通住房公积金账号
单位来开通住房公积金帐户,自持下列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Ⅶ 如何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根据北京市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个人因向国管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原因,需国管分中心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以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那么,北京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开呢?如果你在北京,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部打印一份明细,如果是不在北京,可以让你原单位经办人给你去开,如果原单位不管,也可以委托你在北京的朋友帮你开,但是要有授权委托书(公正有效的那种)。
开北京公积金缴存证明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需受委托银行出具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曾在国管分中心缴存,现已转移到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国管分中心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主申请人在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向国管分中心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应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名)、借款申请书、主申请人在北京中心缴存证明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国管分中心时,需国管分中心出具缴存开户证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7)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014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简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该通知指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2015年9月1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本通知自2015年9月14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京外购房提公积金无需证明。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提公积金不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