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通知》精神成立的直属市人民政府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机构。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围绕建立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新体制,六月份成立了新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是一个“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体制,即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财政、审计、监察、人民银行及省监管办和社会监督。管委会和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两个主体,一个负责执行和运作。 截止 2003 年 12 月底,全市共有 3882 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职工 76.9 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 10% ,职工 6%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40.55 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93 亿元,余额 4.14 亿元,为 10968 户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
注册资本:5675万人民币
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是什么编制呀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好。前台大厅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主要是一些表格,让客户填写的,你只要审核下。
㈢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怎么样
市属行政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贷款管理处、等等吧。下社各个管理部(分布在全兰州市各区各地县均有,关于待遇问题分三种类型,参照公务员,工勤,聘用(劳务派遣),市属单位基本都这样。公务员基本不用说,各种补助等等。工勤人员一般为部队退役,每月为3k--4K.补助当然也有。最差的是聘用人员每月2200元在无任何补助,也就2k左右,市属单位基本都这样、劳动合同签订不与单位签订,与中介签订合同。俗称零时工,这个大家都明白。但是要强调一点,如果去干聘用(劳务派遣),还不如人家打工的,不要拿自己的青春当赌注,因为你的青春真赌不起。切记!
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是什么编制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福利待遇较好。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㈤ 报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级职位属于什么待遇
像这种机关单位招聘应该会直接说是临时工还是编内人员的,临时工的话,家里没有关系,建议不要去,很难弄到编制的。
如果是编内人员的话,就是工作清闲,比私企轻松的多,毕竟私企是看能力做事,你能力多少就安排给你多少的工作。
待遇问题,只要是给编制,就不用担心了,肯定不会太少,县里相对于市里少点,可有些时候外来收入不比工资低。
㈥ 安置交流,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根据《住房公积金抄管理袭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是怎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不属于公务员单位范畴,应届毕业生去那工作好不好需要根据自身条件、个人能力、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确定。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下规定:
1、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管理机构
(一)我国人事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人事制度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发展和改革过程,其机构设置的变化主要有以下的历史进程:
(1)1949年11月,成立了政务院人事局,作为政务院的直属管理机构,负责政务院直属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除了政务院人事局外,还有政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内务部人事处,分管各系统的人事管理。
(2)1950年11月,政务院人事局又与政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内务部人事机构合并,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作为人事管理机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干部队伍不断扩大,由组织部一个部门担负统一管理干部的任务,显得力量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为此,党中央从1953年开始,着手对干部管理的范围、职务、人数进行调整,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
(3)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规定撤销中央政府人事部,成立国务院人事局,负责全国的人事管理。
(4)1959年,在进行国家机构精简的过程中,撤销了国务院人事局,在内务部设政府机关人事局,负责原国务院人事局的全部业务工作。
(5)在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级人事机构相继被撤销,人事干部队伍被打散,在“左倾”路线的干扰下,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和否定,人事工作被严重破坏。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拨乱反正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果断恢复了人事管理机构和一些行之有效的法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事制度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6)1980年,成立了国家人事局,直属国务院领导。1982年的机构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决定,把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编委、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了劳动人事部,综合管理劳动、工资、人事工作。
1988年,根据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劳动人事部被分为劳动部和人事部。人事部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中央政府管理国家人事和机构编制的职能部门,也是国家管理公务员的综合职能机构。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
一般来说,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贯彻精干、整体效能、协调一致和适度的原则。
精干,是指在保证管理功能完备的前提下,内设机构不宜过多,关系要顺畅,职责要明确:人事机构的管理人员要精干;人事管理的办事程序要简化、便捷。
整体效能,是指政府综合人事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便于开展工作,便于人事管理过程的实施,其内设机构要繁简适当,职能分工要合理,职责要明确。政府各部门的内设人事管理机构也要便于操作。
总之,政府人事管理的机构设置,要通过科学的部门职能分解和层级分工,不仅实现人事管理的高效运作,而且要为政府整个行政系统的高效运行提供组织与制度保证。
㈧ 住房公积金管理待遇好不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文简称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内务院关于修改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组建成立。
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没有了解的,待遇如何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性质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事业单位编制。
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㈩ 请问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怎么样
请问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怎么样去这家公司的话福利待遇,而且都是交五险一金的,而且薪资待遇的话也是不错,看个人的能力。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