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新乡买房子,请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么
可以的,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内明;
2、连续足额容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无贷款、无担保、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7、同意提供管理中心需要审核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㈡ 郑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新乡使用吗
如果你以前在郑州工作,在郑州交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回新乡工作了。你可以转移一下公积金。每个人的公积金都是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每人都有一个帐户。你可以到原单位开一张住房公积金转移书,让原单位盖预留印鉴章。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就可以的!
㈢ 工作在西安想在长垣买房能不能用公积金
长垣县由新乡市带管位于河南省,目前是未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所以是不能使用西安市缴纳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不过在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只是地方法律规定还未修订实施。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