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能补交吗补缴公积金的条件和方法
可以,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住房公积金开户前能补缴吗扩展阅读: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② 住房公积金中的交费分为开户、补缴、外部转入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是指因职工调动工作,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同的单位公积回金账户答内,而需将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外部转移外部转移是指职工调出调入单位不在同一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缴纳,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需要开立转账支票或进行电汇等手续发生实际资金划转的情况。
(一)提供资料提供职工调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明细表》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单位将职工调出、调入单位的全称、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单位在中心的预留印鉴,同时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的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公积金中心全称等信息,报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调出职工公积金余额做销户提取,由会计科办理资金划转到调入单位所在中心的银行账户。
外部转移业务,由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批表》一式四份,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签字确认,加盖中心缴存审核章,退单位一份,已发放了联名卡的职工由中心会计部门统一实施转移;未发联名卡的职工仍需单位开具支票到缴存银行办理转移。
③ 新开户的公积金能补缴前几个月的吗
新设立登记的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补缴前几个月的存缴额。根据住建部明确内规定:单容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补缴办理流程:
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
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委托银行扣划汇缴: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
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
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综上,根据住建部公积金补缴规定,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前几个月的公积金。
④ 公积金可以补缴的吗
可以的。以北京为例。
补缴的办理程序:
(1)支票方式补缴的程序
①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②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
③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
(2)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3)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申报。
(4)住房公积金开户前能补缴吗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单位补缴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计算。
对补缴额计算有困难的单位,月缴存额可依据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单位和职工分别计算的补缴额,由单位统一缴存到管理中心。对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第三十三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合并、分立时,无力补缴的,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破产时,应将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为职工工资组成部分纳入破产清偿程序优先清偿。
第三十四条 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
第三十五条 管理中心设立集中封存库,管理以下情形人员住房公积金:
(一)调出原单位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二)调往外省市工作,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三)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单位内部封存,自愿转入集中封存库的;
(五)其他。
⑤ 住房公积金中的交费明细中的开户、补缴、外部转入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是指因职工调动工作,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同的单位公积金内账户容内,而需将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外部转移外部转移是指职工调出调入单位不在同一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缴纳,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管理部需要开立转账支票或进行电汇等手续发生实际资金划转的情况。
⑥ 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情况一: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只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或现金。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 2.开户银行公积金专柜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 3.补缴完成情况二: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XX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5.转账支票或现金。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 2.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 3.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赴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 4.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承办人员经审核,单位补缴成功。注:去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前请再次确认补缴人数和金额,特别是支票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表格所需加盖单位公章地方是否盖好。
⑦ 以前没缴过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可以,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注意事项:
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
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