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所得税申报中,贷款扣除比例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例子扣除比例有两种:
(1)夫妻分别扣除50%;
(2)有丈夫或者妻子专一人扣除100%;
是否婚属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1)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办理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贰』 通过扣缴义务人,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两项怎么选哪个好
这两种申报方式都能让纳税人享受到减税的优惠,只是一种先享受、另一种后享受而已。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申报
简单来说,如果纳税人申请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任职单位每个月给纳税人发放工资时候,会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预扣,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福利。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由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次年的3-6月份自行申报办理扣除,按年度扣除额享受减税福利!
这种方式下,同样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由纳税人本人在次年的3—6月份,进行汇算的时候统一进行扣除。
如果想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福利的纳税人,并且有任职单位帮忙预扣预缴,子女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都可选择月度申报。
如果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或者是不愿意将专项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单位的纳税人,以及没有任职单位帮忙预扣预缴的纳税人,就可选择按年自行申报了。
(2)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办理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扣缴义务人的主要责任: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需要承担履行法定义务并接受处罚的法律后果。扣缴义务人责任的类型可以分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而承担的补偿性法律后果。中国《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解缴外,从应解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叁』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肆』 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 )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伍』 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抄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陆』 个税专项抵扣中“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具体该如何抵扣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和薪金时享受专项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该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的话,根据《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规定:纳税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的商业银行或者公积金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至于具体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询你的贷款银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贷款合同;另外还需满足,房子在申报扣除个税年度内仍在正常还贷,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没有同时扣除。
具体到首套房商贷再转公积金贷这种情况,因为每个城市公积金管理条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是按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就应该还是可以继续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转公的当月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更新贷款合同等相应的信息即可。因为,这个房贷利息专项扣除认定的条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所以建议题主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执行政策。
『柒』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各地的规定不一样。请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职工可以到当地的地税局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
近年来,完税证明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和接受。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出国、误工索赔等,相关机构有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完税证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个人信誉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法律条文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8/31/content_146791.htm
『捌』 个人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怎么办理,在哪个部门去办理
这个准确的说,不叫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利息,而指将房贷利息作为个税的税前减除项扣除。并不是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来抵缴住房贷款利息。
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局办理,或者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在app里面进行申报扣税。
条件认定办法
1、有房贷,且是首套房产生的房贷利息
2、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带块的利息扣除
3、夫妻双方,可一方扣除,确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内不能变更
4、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房的住宅,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各扣除50%。一年内扣除方式不能变。
(8)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办理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
第二条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第十四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玖』 为什么纳税人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为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准确、有效、统一的进行归集,纳税人必须提供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给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后,其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便于税务机关归集个人涉税信息,精准实施后续管理,提供办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