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云南省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3层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⑵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疑问!
我的从4月9日提交的资料,公积金网上查询4月25日审批,5月27日放款到账户上!手续么就是把相应的资料交给银行,别的就没有什么了! 但是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话我曾经咨询过公积金中心,转的前提是,一、要先还清商代部分,二、要有抵押物,具体的你打电话问公积金中心吧!号码是3132899
⑶ 外省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昆明贷款买房子吗
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⑷ 在昆明市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到地州买房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版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权;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⑸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附近公交站:
得胜桥(青年路)-公交站180米
途径公交车:1路 、59路 、63路 、91路、 112路、118路 、129路 、161路、 207路、207路途经文庙站回程、 a2路
⑹ 我打算在昆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需要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回;
2、具有本市答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⑺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第一看你的手续是否齐全,第二看你的关系是否到位,第三就是要经常跑跑,以免人家把你的资料忘记了,
⑻ 昆明公积金购房首付款多少可贷多少
央行宣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从3.50%下调至3.25%。
那么,昆明的公积金政策究竟还有什么需要关注的呢?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市政府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要求,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全体委员2015年9月14日审议通过,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最高额度
(一)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执行基准利率,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70万元。
(二)对拥有一套住房,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40%,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不变,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70万元。
(三)不受理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按照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贷款次数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职工利用商业性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例如:商铺、写字楼等),不列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计算。
三、贷款额度及还款能力测算
贷款额度: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家庭还贷能力测算:
1.收入部分: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职工单位按月补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工资收入(未缴存公积金的借款相关人)+其他收入
2.扣除部分: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家庭供养人数+其他负债月还款额。
3.收入部分减去扣除部分,剩余部分用于核定还贷能力。
四、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揭楼盘保证金比例
首次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合作的按揭楼盘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为10%;已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过合作,信誉良好,需再次合作的按揭楼盘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为5%。
以上政策自2015年9月21日正式执行,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09月18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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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后多少天到账
云南昆明 公积金 提取办法
购买新房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云南昆明 公积金 提取办法
↓↓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