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房地址在闵行,工作地在徐汇,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内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容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② 徐汇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徐汇管理部(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③ 上海徐汇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版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权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④ 请问,提取上海公积金,周六可以提取吗还是一定要上班日啊
周六可以提取的。但不是所有网点周六都会办理,只有三个网点周内六会受理业务。
以下三容个网点周六会受理业务:
1、黄浦区管理部 (福州路725号4楼)
2、徐汇区管理部 (肇嘉浜路608号1楼)
3、浦城路受理处(浦城路812号二楼)
(4)上海住房公积金徐汇区扩展阅读
市公积金中心周六业务受理范围: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2、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
3、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
5、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6、业务咨询
7、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
(3)离退休
(4)死亡
(5)出境定居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提前结清贷款
⑤ 在徐汇区租房可以去普陀区办理租房公积金吗
可以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回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答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注意事项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条件,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⑥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
电话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 - 17:00(除国定假日外)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9号楼
邮编:200233
(6)上海住房公积金徐汇区扩展阅读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⑦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工作时间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电话:021-1232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 4:30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公交都可以到,像171路,957路等都可以直达,地铁9号线从2号口出比较近,周围有:中山医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非常好找。
(7)上海住房公积金徐汇区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