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职公务员病死后住房公资金怎么领取
住房公积金领取办法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版、翻建、大修权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㈡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 相关漫画内
(一)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的;
(八)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户口地就业且离开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㈢ 公务员去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款办法
这个住房公积金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是可以把贷款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这样就不会影响你的还款和过户的。qui te amo。
㈣ 公务员死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算遗产抵债吗
在职员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算遗产抵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版职工权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㈤ 公务员在职期间工亡养老保险金及往房公积金怎样办理
员工死亡,遗留下来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住房公积金是在员工死亡之后是可以提取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死亡可以全额支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可由其继承人全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但支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首先要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其次要有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最后还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如果职工的继承人不能亲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户籍证明,同时,受委托人还要出具职工工作单位的委托提取证明和受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所在单位经办住房公积金人员作为代提取人办理提取手续的,需经提取人书面签字同意,并提供职工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提取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如果公务员未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他的家属都可以领到什么比如说生前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之类的都怎么
公务员去世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也可一次性提取。公务员以前暂没有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㈦ 公务员死了七年了还能领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人死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如果身份注销就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