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一、纯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提供资料:
1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 ★身份证(复印件3份)
注:如申请人已婚或有其他产权共有人,则需同时提供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和他们配偶的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3 ★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面(复印件3份)
注:(1)如申请人已婚或有其他产权共有人,则需同时提供配偶和其他产权共有人和他们配偶的复印件(含户口簿第一页);(2)如申请人为非本地户口,则需提供本地的有效居留证明,如暂住证。
4 ★婚姻状况证明书(复印件4份)或未婚声明(原件3份)
注:婚姻状况证明书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未婚声明(在现场填写)
5 ★收入证明(每人原件2份)
注:“中心”提供表格,组合贷款另提供表格和工资存折
6 ★首期房款收款收据(复印件3份)
7 ★首期房款缴交单据(复印件3份)
注:首期房款存入房地开发公司银行帐户的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或网银转帐单据
8 ★维修基金收款收据(复印件3份)
9 ★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复印件2份)
10 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注:(1)合同要件必须齐全;(2)同时,付款方式须署明办理按揭贷款以及贷款所转入的开户银行及帐号;(3)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
11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原件1份)
注:适用于购预售商品房,须同时提交原件
12 拟抵押房产现状核测结果报告(原件1份)。
注:报告需附《预购商品房设计平面图》复印件,《拟抵押房屋实测平面图》原件,测绘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测绘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3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缴存公积金(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要求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申请人未享受公积金贷款证明
(如果你就职于私营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须认定你的收入时,请另提供14-16点材料)
14 记录一年以上个人收入的存款存折或银行卡流水记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是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时提供
15 ★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注:申请人是私营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时提供
16 ★近三个月的经营收入会计报表、账务流水或收入流水(复印件2份)
★或投资经营收入证明,包括近一年之内经工商登记的借款人持有的企业股权证明、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证明,以及近两年之内股东分红的证明。(复印件2份)
★或借款人近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2份)
注:申请人是私营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时提供
二、关于材料准备的说明
1 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必须拿原件到“中心”验证。
2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规格纸复印,不同证件可组合复印。
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是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产权共有人必须亲自到“中心”签字、盖指模和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4 办理商业及公积金的组合贷款时,带★号部分资料须多提供一份复印件或原件,但最终以受托银行的要求为准。
2.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能超过三十五万吗,最高可以贷到多少
不能!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不含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40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贷款额提高5万元。
借款人(含未婚、未再婚)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30万元上调为35万元。
各县(市)及上街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仍为30万元。
3.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离婚一方能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是由当地的公积金政策决定的。
详细原因:
所建房屋的总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少准备30%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而有些地区,也可以只需要准备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就越高。因为余下70%或者80%的房价都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高,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当地公积金政策限制的额度。不同的地区,公积金限定的最高额度是不一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4.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申请贷款
郑州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流程
郑州公积金办理流程:提前部分还款的,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于住房公积金大厦三层“提前还款、结清业务办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之后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办理还款手续。
提前全部结清的,借款人先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还清贷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以及当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产生的全部手续、资料,于住房公积金大厦三层“提前还款、结清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结清手续。
重要提示:
①按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期满12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款。
②部分还款时,还款额不少于贷款余额的40%。
③《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表》具有时效性,借款人在准备好还款资金后才能填写。
④各银行具体还款步骤不尽相同,借款人可咨询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
5. 个人在河南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到多少额度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核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单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及缴存不满6个月的,取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
3、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1、3两个条件核定。
其他有关规定
1、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
2、征信查询有贷款记录已结清,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查询无此套住房的,需提供买卖合同。
3、对于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6. 郑州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能贷多少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45万元;借款人一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35万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及房产评估总价的60%,且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5、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条件结合借款人的年龄、家庭收入认定。
7.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8.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回范围内购答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