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新规定
农村户口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要提前准备以专下几项材料:
1、离职证明原属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你如果时第一次办理,
不明白的话,
提前打给电话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51社保网,
问一下,
这样提取效率也会变高。
『贰』 黑龙江省2015年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
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针对有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很少甚至不缴纳公积金,有的单位却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作职工隐性“福利”的现象,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叁』 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怎么能全部提取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肆』 2015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新规定
现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变得简单了,只需要以下几个材料:
1、填写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两张,其中一张备注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卡号;
办理流程挺简单的,如果你不会,可以问下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51社保网。
『伍』 2015年12月已经交了15年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回的;
2、偿答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陆』 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新政策
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租住公租房可全额提取;
『柒』 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一、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设区城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二、四平实施住房公积金 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城市晚报四平讯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下旬起,我市开始陆续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主要涉及降低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允许租房居住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国家近期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已经在我市全面落地。
从5月22日起,开始实施贷款新政策。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这对于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而言,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为了满足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为20%。职工已经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为30%。
另外,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积金租房新政策。为了方便租房居住的缴存职工利用公积金,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四平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规定,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公积金所在市区或县(市)城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分别为:市区未婚职工个人350元/月,已婚职工家庭700元/月;各县(市)和辽河垦区城镇未婚职工个人260元/月,已婚职工家庭52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按实计算。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提取申请人每年提取一次;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再予以办理提取。
『捌』 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2015年初
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玖』 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额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拾』 2015年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每月20日之前大家可将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送到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处,月底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