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版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权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B.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C. 2015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新规定
现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变得简单了,只需要以下几个材料:
1、填写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两张,其中一张备注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卡号;
办理流程挺简单的,如果你不会,可以问下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51社保网。
D. 厦门住房公积金已经提取购房,还可以提取租房吗
厦门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租房。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1.租房提取公积金,这个明白吧。
2.提取条件,明白吧。
3.放宽,明白吧。
就是以前的租房提取条件很繁琐,要求很高。现在手续简单。
F. 厦门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是什么,提取条件是啥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回大修自有住答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G. 厦门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出来租房么
厦门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租房。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版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权配偶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H. 是不是现在租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有什么条件
小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开始工作,没有经济实力买房,因而只能自己租房住。小刘的工资不高,除掉房租和自己必要的生活开支外,已经所剩无几。请问,在此情况下,小刘可以用既得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小刘的房租只要占到了当地规定的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小刘的条件只要符合第(六)项的规定,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去支付房租。但是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达到什么比例可以提取。目前各地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规定的条件不尽一致,所以能否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还要参照地方的具体的规定。二是提取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只是规定:“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这一规定,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是支付全部的房租还是支付超过部分的房租。
本案中,小刘的房租只要占到了当地规定的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本人的身份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注销其账户。
I. 厦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持提内取要件和提容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