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你好,来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自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贰』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叁』 我辞工,离开宁波市,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版章,提取金权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肆』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啊,我现在离职了,处于封存状态,可以拿的话要哪些证明啊
一、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借记卡
4、街道社区开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提取人提供相关资料到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法定依据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2、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事者权利和义务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申请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伍』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要到哪里去拿
去本单位领取,或者去公积金中心
『陆』 请问宁波市领取住房公积金要些什么证件
楼主你好!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大厅办理。职工可提取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另外一种失业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了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三联《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这些资料以外,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状况证明方能提取。
『柒』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提取公积金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捌』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提取公积金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玖』 不知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才可以提取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呀,要是找人帮忙下,当然容易取了。
『拾』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
第四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支取。
(六)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支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