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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施行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2-15 02:40:32

㈠ 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 是什么意思

1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版银行关权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㈡ 1,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3)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4)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如果您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的首付要求,具体请您咨询贷款银行。3、目前可以办理新建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源为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

㈢ 怎样理解1比1的住房公积金呢

就是如果单位每个月扣除你工资里的住房公积金位300元的话,单位同时需要再给你300元的补贴,那你这个月就有住房公积金为600元,这就是1比1的意思

㈣ 1:1.5 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单位1.5,个人1~

住房公抄积金,一般是在公司袭规定的公积金基数的基础上,个人交8%,单位交12% !
二者比例为,单位:个人=12%:8%=1.5:1

房子如果首付已经付完,还有贷款,那么你可以每年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下一年的贷款,可以减缓你的还贷压力;
如果房子未付首付,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结合!

㈤ 河南省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的流程是什么

1、单位内部封存由单位在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

2、下岗职工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应办理封存手续,并将其封存在单位帐户内;

3、集中封存由原单位在30日内将该职工结余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统一封存管理。

(5)1河南施行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封存后的处理办法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㈥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的计算时间由3年调整为1年是什么意思

2016年莱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有: 1、提高了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2、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至45万元; 3、延长贷款年限至退休后5年; 4、职工无需再提供职工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房租完税发票; 5、实行租赁住房、物业费、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策; 6、取消原租房提取政策中“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15%”的提取条件限制; 7、允许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烟台购房的本市户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对涉及贷款额度计算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 9、提取时限由“取得规定购房凭证1年内一次性提取”调整为“在取得规定购房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 10、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由连续缴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调整为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即可; 1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范围由“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调整为“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㈦ 住房公积金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补充: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1).从2007年9月15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59%调整为4.77%;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5.04%调整为5.22%。
(2).2007年9月14日(含9月14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7年9月14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2007年9月15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8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小雪对这个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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