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公积金补缴说明怎么写
住房公复积金补缴说明书
住房制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公司xxxxxx,单位登记号:xxxxxx。因公司人员变动,未能及时缴纳员工xxxx年xx月份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自行查出并同意为以下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涉及人员信息,金额及月份情况如下:
1、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补缴月份xxxx年xx月,补缴金额xxxxxx元。
单位登记号:xxxxxx
单位经办人:xxx
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2. 住房公积金补缴证明如何写 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怎么走
单位补缴, 单位由抄于以下原因袭:
(1)未能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2)单位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批准缓缴的,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3)单位未能在每年的7月1日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进行统一核定调整的,可补缴当年7月份至调整基数前一个月的差额。
个人补缴
职工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新参加工作,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手续而按规定需补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
3. 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如何写
今天去公积金问,柜台说,按月补缴的,并且不涉及有基数变更的不需要提交补缴说明,按金额补缴的需要有说明,好像就是要写明因为什么原因什么情况需要补缴这些金额的钱的,然后盖公章
4. 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怎么写
你好!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概念的具体涵义主要是: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是如何办理补缴的。
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审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审核,即补缴成功。
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公司xxxxxx,单位登记号:xxxxxx。因公司人员变动,未能及时缴纳员工xxxx年xx月份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自行查出并同意为以下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涉及人员信息,金额及月份情况如下:
1、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补缴月份xxxx年xx月,补缴金额xxxxxx元。
单位登记号:xxxxxx
单位经办人:xxx
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5. 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补缴提交补缴说明
都会有补缴说明的。
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职工XXX(身份证号:12345619000101XXXX),因XXXXXXXXXXXXXX原因,造版成该权职工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公积金未能及时缴存,现申请补缴该职工此期间公积金共计XXXXX元。望给予支持办理,特此说明。
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3年X月X日
6. 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需提供哪些资料
给你一个网址: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1606/t20160623_3904.html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办理程序:
汇缴、补缴公积金可以采用转账支票、现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委托银行收款的单位需先与管理部签署《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与银行签署《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或是办理职工补缴的,经办人需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托收单位在托收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汇缴人员变更及补缴人员名录,通过审批后,托收单位等待银行自动划款,非托收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汇缴、补缴手续。
办理材料:
缴款类型
缴款方式
提交材料
规格
单位填写材料
备注
汇缴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
原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管理中心统一印制
现金
《现金送款簿》
客户联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补缴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
原件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提供《补缴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说明
原件
现金
《现金送款簿》
客户联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补缴说明
原件
办理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以及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网点
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以及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网点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7. 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怎么办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版公积权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