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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发布时间:2020-12-14 01:12:03

① 目前清远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般的公积金是工资比例的5%-8%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②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③ 清远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清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提取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
清远住房公积金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1、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④ 广东清远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单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林
区号:0763
电话:3877332
传真:3877330
邮编:511515
地址:广东省清回远市清城区北江二答路
建议还是自行提取,找中介说不定还更麻烦了。

⑤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开户缴存者须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市,视为正常缴存);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必需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置的住房应当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九)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用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 佛山人在清远买房可用住房公积金吗

佛山人在清远买房可用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⑦ 广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清远用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可以异地提取。
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专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属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⑧ 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内新开户缴存容者须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外地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转入本市,视为正常缴存);
(三)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贷款用途必需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置的住房应当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九)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用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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