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深圳怎么注销住房公积金的账户 (我是深圳户口的)可以注销住房公
注销公积金要相应来住房公积自金联名卡户行或者公积金管理 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一.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部门相关证明、提取身份证; 二.户口迁本市:公安部门具户口迁证明、提取身份证; 三.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能力且解除劳合同:劳部门提供职工丧失劳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合同证明、提取身份证; 四.进城务工员与单位解除劳关系:提供户口证明解除劳关系证明; 职工职期间判处死刑、期徒刑或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家定退休龄:应提供民院判决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受遗赠提取需提供公证部门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具公证书或民院做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陆.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办理公积金提取销户公积金提取银行账户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按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管理部门办
❷ 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有什么要求
注销公积金要去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6.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❸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取消注销
在深圳社保局官网可办理离深或者注销全部取现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回请提答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
、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
并与单位终止
的,提供
鉴定证明和终止
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
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
本息的,提供
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
;
(十一)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离职了,可以立即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本地农村户口,如果是本地非农户口离职需要等5年才可以提取
❹ 深圳住房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要多久才能到账
为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4)深圳注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❺ 深圳离职后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在深圳上班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需要达到以下要求才可以提取:
根据《内深圳市住房公容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金利息的;
3、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退休以后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7、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8、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9、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如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
❻ 深圳房屋公积金注销需要哪些流程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编辑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第二十九条(提取的其他要求)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第三十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十一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规定中的期限、第(二)项规定中的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拟定,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外,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剩余部分可以用于利息补贴和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等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需要,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公积金中心应当制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第三十三条(利息补贴和建设保障住房)按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销户提取时,可以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制订后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配租或者配售,所得相关收益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具体办法由公积金中心制订并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专项贷款的发放)公积金中心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后,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可以将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向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所得相关收益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公积金中心按照略高于本市相同经费性质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定机构费用标准编制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全年预算支出总额,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公积金中心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公积金中心根据公积金管委会审议结果组织实施。
❼ 还在深圳住 住房公积金能销户吗
的话,那个是不可以注销的,除非除非你除非你辞职以后几年以后不再缴纳的话,它是断交,没有说进行那个销户的吧,如果要销户的话,你还可以自己去办理的话
❽ 深圳社保停交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
不会自动注销公积金账户,(特殊情况除外)
一、根据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专"社保停交业务"的相关属规定:
1、单位为职工办理停交且单位到社保局前台办理的,需提交离职证明,<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备齐材料,向所属辖区社保机构递交申请
3、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
二、职工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停缴社保的同时,公积金也就不再缴存.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由用人单位转移至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专户中;
三、一旦在深圳市入职新单位后,再由新单位至封存专户中转移转入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中;
四、特殊情况除外是指: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则可自动注销且职工个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❾ 深圳公积金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销户提取。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9)深圳注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自助渠道办结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办理)、呼叫电话系统(0755-12329)、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等自助渠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理指南。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❿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注销
条件:
职工符合销户条件,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且职工未制公积金联名卡,可申请无卡销户提取。
数量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他材料
退休:
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至四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须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签发的《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1.户籍注销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定居未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拟定居国家签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
2.已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外国护照;
3.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籍迁出本市:
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无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提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来办理提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其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均可办理。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不来现场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办理提取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继承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继承生效的调解书;遗嘱继承人来办理提取业务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遗嘱生效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遗嘱生效的调解书;受遗赠人来办理提取业务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遗赠生效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遗赠生效的调解书,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