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在12个月以内提取。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立即提取。一般3-5个工作日到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贰』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可以登录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浏览器
1、网络搜索【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叁』 毕节市金沙县住房公积金查询
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
『肆』 毕节住房公积金多久能提取一次现金
一般一年左右提取一次。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版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权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伍』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和最低能交多少
一般是工资收入的5%-12%!具体要看各个单位的待遇了!
『陆』 毕节公积金住房装修可以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内积金中心容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各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规定不同,主要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
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柒』 毕节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要间隔多久
一般是间隔一年,当然当地政策要是好的,一年也能提取两次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一般来说,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形式支取公积金,那么第二次就要以还贷支取了,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商业贷款
①首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
②第二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③第三次及以后办理时,应提供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