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知道: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 在哪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国管中心(也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称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开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和咨询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规定的归集执法工作。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审批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资产,负责贷款回收。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售房款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核维修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房改资金委托贷款,负责贷款回收。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和资金中心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
(六)编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风险管理及其保值和归还。
(八)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档案。
(九)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监督和指导受委托银行、受委托中介机构的相关委托业务。
(十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B.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如果想全部提出来,不分你在哪个城市必须你是买房以后才能去申请。
C.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取
提取材料: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填写《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发生继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继承人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②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填写《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填写《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以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出境定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外籍、港澳台在京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需销户人员身份证、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D.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线路1: 从劲松南路出发,乘坐51路(嘉园三里-双龙东路),抵达芳城园. 约2.82公里
线路2: 从潘家园出发,乘坐800外(莱户营-椿树馆街),抵达芳城园. 约1.93公里
线路3: 从劲松南路出发,乘坐800内(左安路-左安路),抵达方庄. 约6.8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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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1、填写表格。按照样表填写《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已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继续使用。
2、提供材料
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
3、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5)北京住房公积金培训扩展阅读:
1、《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
4、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
5、产权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F.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以下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供大家参考。
地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革新里108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分中心
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十八号
中共中直机关分中心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14 号楼 - 2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铁路分中心
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区管理部
方庄管理部: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东城管理部:地址: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楼(北京INN三号楼)一层
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外企服务集团一层129房间
西城管理部:地址: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0701室
崇文管理部:地址: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东一层
宣武管理部:地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
宣武第一管理部监狱管理局营业厅:地址:宣武区右安门东街 7 号
朝阳管理部: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海淀管理部:地址: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第13层
中关村管理部:地址:海淀区学院路35号北航世宁大厦11层1108
西客站管理部:地址: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四层
丰台管理部:地址: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
石景山管理部: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
房山管理部:地址: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
门头沟管理部:地址: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7 绿岛家园1层底商
大兴管理部:地址: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中段 132 号
通州管理部:地址:通州区吉祥园20号楼北侧
顺义管理部:地址:顺义区府前东街2号顺建大厦2层
平谷管理部:地址: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
密云管理部:地址:密云县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 320 室
昌平管理部:地址:昌平府学路15号(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
怀柔管理部:地址:怀柔迎宾中路36号
延庆管理部:地址:延庆县康安小区11号楼一层底商
燕山管理部:地址: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7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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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务培训
2009年12月4日,由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住房和不动产专业委员会(下称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购房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讲座》在北京建设大厦酒店813会议室如期顺利举行。此次讲座是专业委员会继成功举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讲座》后的又一期公益活动。
活动采用“现场宣讲,以网络全程直播为主”的方式。活动以网络视频为主,由新浪乐居全程直播,直播结束后讲座视频和文字内容均在专业委员会网站和新浪网上播放,只要点击相关链接即可在线观看或下载。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中心副主任潘峰。在2个小时的讲座中,主讲嘉宾潘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政策、具体的贷款程序、贷款后的相关事项、提供的便民服务措施以及对住房公积金的评价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前来参加讲座的市民不仅对公积金贷款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更对公积金贷款有了制度层面的深入了解。本次讲座的举办得到了媒体、讲座参加者等多方的赞同和认可,进一步宣传了专业委员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4月26日—29日举办了2010年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培训班,中心领导程海军副主任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归集执法处同志就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处理案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邀请了法院系统法官及管理中心法律顾问针对行政败诉案件实例就如何依法行政等进行了精彩讲座。培训后,管理中心组织了北京市2010年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