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及公积金包括在最低工资内吗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本人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对于社会保险费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地认为最低工资包括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及公积金。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错误的做法。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因此,员工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能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款项后,应保证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即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否则,不应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最低工资的构成用人单位必须明确,劳动者本身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防止不法企业违规操作,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⑵ 税前工资包括企业给交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么,还是只包括个人自己交的部分
税前工资包括个人需要承担的的社保,公积金部分
⑶ 计提个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个人社保及公积金都是在当月计提当月缴纳,而且,这两项都是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的,所以分录如下:
在计提工资时
借:
销售费用
100
管理费用
100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100
销售费用--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管理费用--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
--社保/住房公积金
30
这就是我们应当计提的工资额
假设我们实际应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额为
40(个人承担10,公司承担30)
那么当工资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300
贷:银行存款
290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在银行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30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10
贷:银行存款
40
⑷ 请问最低工资包括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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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80元;二类地区1280元;三类地区1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11元;三类地区9.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21日
个人缴纳的保险不剔除在外,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剔除在外
⑸ 请问HR,招聘信息中的工资包括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如果合同上不写明实际所得(就是打到你工资卡里的钱),那就是指工资总额,这个专数字要扣除你属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税。或者还要扣除你请假的工资。
我给你这么说吧,别听人家说什么工资结构的,你在不急于找工作的时候,你可以在求职登记表上写上(税后xxxxx元)
⑹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需要个人缴纳有什么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这个就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关于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的法定依据
⑺ 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这个要看交公积金比例了,比例高的话,实际所得还要低一些。
说明给你的工资内里包括以上三项容费用,也就是说,你实际拿到的工资等于这个月薪减去社保和公积金的费用。
此方法违法,不应将单位应该出的社保费用和公积金计算为个人工资,不能从薪资中扣除。
⑻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包括哪些
1、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六、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七、公司公积金
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净资产额超过已收到股本额而为特定目的积存于公司的基金。公积金的作用在于增加公司的资本,巩固公司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公积金不构成公司的股本,但其功能与股本相似,所以称为“附加股本”,与股本一起构成公司的自有资本。公积金依据其积存是否出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可以分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依据其积存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⑼ 试用期合格后每月4100元左右(含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实际
1、那起码要扣掉1000以上。各地各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不同,是无法给你做计算的。
2、一般我们所说的综合工资是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的。你是不是搞错了?或者单位在变相克扣工资?
⑽ 个人可以给自己交社保和公积金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0)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