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举例:
小张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9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000+1000=6000(元);
9000-6000=3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1)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妻子房贷扩展阅读: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Ⅱ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妻子房贷扩展阅读: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Ⅲ 个人所得税里面填写住房贷款利息就可以每个月少还一千元利息吗
当然不是,给你举个例子,假设你工资7000元,起征点是5000元,也就是你有2000元需要缴税,但是你有房贷的话可以扣1000,只有1000元需要缴税
Ⅳ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000元/月
1、个税是扣除专项扣除、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超过5000的部分计算缴纳,工资4500元还没有达到5000,也不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贷款利息扣除,
2、只要贷款利率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就符合条件,(不一定是首套房,看当时贷款的时候是认房、认贷还是认房又认贷)
Ⅳ 请问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了,个人所得税APP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记录要怎么修改
1、先抄打开手机,点击桌面袭上的个人所得税APP。
Ⅵ 个人所得税APP住房贷款利息配偶信息中本人是否是借款人本人是指自己还是配偶
个人所得税APP住房贷款利息配偶信息中本人是否是借款人本人是指自己。
Ⅶ 最新个税的填写信息中关于房贷部分
从每个月的工来资中扣除房贷自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了。
可以由男方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女方扣除,不可以分摊。只有“夫妻是婚前各自首套房贷款利息才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也就是500元”。
(7)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妻子房贷扩展阅读:
一、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