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一是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多证合一”属于全国首创,具有在全国复制推广的价值,是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重要举措。
二是此举措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高度的信息共享,实现多部门合作“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同发、档案共享”,省时省力,大大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此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做好商事主体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督促商事主体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政府有效监管,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㈡ 单位首次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应该带什么材料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㈢ 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企业应该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求规定主动办理住房公积金。
1.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5.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具体详细内容可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http://ke..com/subview/436341/436341.htm
㈣ 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㈤ 单位如何申办住房公积金都有哪些程序呢
单位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须知
一、 办理程序:
1、 单位先上网下载开户登记表册(网址:www.xmgjj.gov.cn/下载中心);
2、 单位按规定确定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缴存金额,按填表说明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有关数据,编辑后以A4纸打印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拷入U盘,连同其他登记所需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收件;
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盖章后交单位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4、 单位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表册及银行开立账户须提供的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5、 开户银行为单位和职工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打印一份职工开户清单给单位留存;
6、 对不具备采取电子申报条件的单位(主要指规模小、没有计算机设备的单位),可直接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申领开户登记表册,按规定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 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设立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U盘;
5、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6、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清册》。
(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提供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
提示:
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新增职工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㈥ 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内格并办理住房公容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㈦ 公司首次办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须提交些什么资料到管理中心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版
3、法人权的身份证复印件 。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
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
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7)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扩展阅读:
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㈧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经办人持下列手续到所属的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专①《中华人民属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团登记证书》、编委批文或单位成立文件的原件;③《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尚未发生税费申报的提供《工资总额使用手册》);④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章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⑥单位公章、单位预留印鉴、印鉴卡(在管理部领取);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在管理部领取)。
㈨ 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到单位自己的开户行办理,还是公积金中心审批表上提供的缴存银行办理
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表上提供的缴存专银行办理缴存业务。
根据《住房公属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9)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㈩ 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专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属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