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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

发布时间:2020-12-10 11:57:04

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3月1日起,是不是只能提取前12个月的,12个月以上取不了

只要你有购房合同,
可以全部提取的,
有租房合同也可以提取,
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Ⅱ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要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求即办理提取手续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式两份本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证明材料:承租私住房应提供税部门具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保障性住房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都公共住房管理具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份昨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房租支占家庭收入比例限制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需租金发票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月本及配偶缴存城市自住房且租房提取双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第步:具租房发票具租房发票通两种式:1)与房东自行交租房者通所区街道办事处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租房合同等;2)通介交交租房者直接委托介具租房发票般型经纪公司都提供业务
具房租发票能超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另外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税率
第二步 :相关材料交由所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据解公积金管理接受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要具发票租房发票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查询自银行账户余额即安排提取

Ⅲ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窗口联系方式:

地点:【南城办事处】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中心分理处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Ⅳ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一年内能取几次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Ⅳ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能提取多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Ⅵ 东莞住房公积金全部能提取出来吗

可以的,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两个月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缴纳两个月,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Ⅷ 东莞网上怎样提取离职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一般员工刚刚离职的,其住房公积金还处于正常缴纳运行的状态,如要领取,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而员工离职一段时间后,其住房公积金已经停止缴纳,被封存。封存的方式有两种:被封存在原单位,或者被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公积金状态,由单位经办人在办理封存手续时选择。被封存在原单位的,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而具体是哪一种封存方式,员工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存折号码,到原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查询。
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带齐资料后在本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只有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本市户口员工办理程序
如果是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如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则支取申请书不需要原单位盖章。带齐以上资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Ⅸ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在2015年3月1号扣除的可以全部提取

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内业时均可全容部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2015年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按符合新规定的提取情形提取。所以3月1日之后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除非购房)
新规定提取办法有购房,租房,修房,建房等方案提取,租房提取比例为月缴公积金的60%,但不能超过540元;修房建房的提取比例是根据住房总价,面积,单价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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