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几次
两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2条,有以下规定:
1.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2.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3.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所缴金额的贷款。
(1)住房公积金进行网络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贰』 请问正在还网贷,这个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您好复,没有逾期等不良记录制,负债不多的话应该不会有影响 ,您可以打一份征信报告看看最近有没有逾期或呆账等不良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叁』 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怎么办理啊
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流程:
1、首先打开自己想要查询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公积金提取一般在 3 日内到账,具体情况依不同城市而定。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3)住房公积金进行网络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三、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该商业性房产的贷款本息。
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肆』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3.6%,6-30年的利率是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4.77%,6-30年的利率是5.04%。
普通职工65周岁之前,副部级干部75周岁之前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条件:第一要求建立公积金在一年以上,第二是要求在申请贷款之前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
贷款额度:以房改房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90%;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80%;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0年。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职工,每月最低还款额应是家庭收入的20%,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职工,每月的最低还款额应在总收入的25%以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职工,每月的还款额应是月收入的30%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规定是实行一年一定,在贷款期间如遇到利率调整,如果贷款期限只有一年,则这个利率就不做调整。如果贷款的期间是在一年以上,则从下一年的一月一日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的担保方式:第一种是售改租承诺。主要是指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贷款人在贷款期限不能偿还贷款时,由原单位将房屋的产权收回另行安置。如果安置有困难的,改成租住。第二种是房产低押。如果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就要通过法律程序行使它的低押权,将房屋进行处置,处理所得用来偿还贷款。第三种担保方式叫权利质押。它是以在建设银行的定期存单和建设银行承销的国债作为质押,如果在贷款期间个人不能还款了,银行就把存单或国债兑现来还贷款。
贷款的还款方式,目前有两种。如果您的贷款期限是在一年以内,就实行一次性的还本付息。如果您的贷款期限是在一年以上的,就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是您每月还款的本息都是相等的。
『伍』 中信银行公积金网上贷款怎么操作
中信银行网上公积金办理流程:
凭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卡卡号回、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个答人信息页面,进入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窗口,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其具体流程为:
一、选择提取原因
二、是否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三、验证配偶信息
四、勾选所需资料
五、产生网站预申请
六、持预申请号及所需纸质资料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确认办理。
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未被冻结;
第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且只能提取一次;
第三,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可用于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最高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一年归还贷款本息总额及贷款本息余额。
『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柒』 住房公积金要贷款该怎么操作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长公积金管字[2008]10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住房装修消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装修,是指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进行的室内装饰装修的工程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是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委托在我市的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住住房装修的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装修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其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申请借款之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三)具有与室内装饰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
(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在装修贷款的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借款人家庭收入减去装修贷款和购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后,确定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其偿还贷款不得超出家庭收入的50%;
(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装修贷款,可用所购自住住房抵押担保或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 借款程序
(一)借款人提出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2、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一整年内,准备进行或正在进行尚未完工室内装饰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二)填写《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表》。
(三)经中心审查合格的,签订《住房公积金装修借款合同》。
(四)办理所购装修住房的房屋抵押财产保险或借款行为的保证担保手续。
(五)办理借款合同公证。
(六)用所装修住房抵押贷款的,需办理完房屋注籍登记或抵押登记后放款。
第七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
(二)贷款最长期不超过10年。
(三)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