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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贷款首付南宁

发布时间:2020-12-10 01:55:45

❶ 关于南宁市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混合贷款问题。

1.你的公积金能贷出来13万,算是这样算的,你公积金里的钱数乘以20就是你能贷款的数额。
2.能。同事提供两个人的身份证就好了,只要两个让你都不受限购就行,。多半一个让人的本,工本费100块搞定。
3.说明你剩下的钱用商贷没没问题的,但是你想超过你的公积金该贷的数额以上的话,看看有没有别的哪位仁兄有什么高见吧。

❷ 南宁如何将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需要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关于贷款条件的规定: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2)商住房贷款首付南宁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南宁市安吉万达商住房的房价有没有升值的空间

肯定有的

❹ 南宁是否可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是的。
六、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 :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回份答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贷款的,提供原件);
5.最近三个月正常还款的还款凭证(须银行会计柜台或个贷部打印并盖章,三个月均为无欠款无罚息,收原件);如有部分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的,还须打印部分提前还款凭证或结清贷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第一次提取需自行还贷款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后每年度最多可提取一次。

❺ 第三套房子还能贷款吗

可以,但没有那么容易。

以下8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第三套房:

1、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视为第三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经还清了,而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视为第三套房。

3、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视为第三套房。

4、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的话,视为第三套房。

5、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视为第三套房。

6、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均视为第三套房。

7、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但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视为第三套房。

8、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一套房,视为第三套房。

个人在申请第三套房贷款之前,要先明确自己银行的信誉如何,以及是否有承担第三套房子的首付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而是否可以通过申请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判断。

但如果采用商业贷款来购买第三套房的话,若之前的商业贷款已还清,那在买房时申请商业贷款还按首套房子来对待。

(5)商住房贷款首付南宁扩展阅读:

房贷分类:

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房贷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等;

贷款额度:在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房产值的8成。

房贷首付:首套房按揭贷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房贷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参考资料:网络-房贷

❻ 南宁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内7个条件:
符合本市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❼ 南宁中山路外滩新地商住商住房小区怎么样

还可以。不是非一般的好。

你想在那里租房住,还是想买二手房啊。

我在内那里就住过一容段时间。首先,是江景,该小区大部分住房都可以观赏到邕江,江景还可以。并且,夏天的时候有江风吹来,挺凉爽的。

第二是就在市中心,无论是到朝阳路的商业中心,还是到民族大道的民族广场休闲中心都较方便。
第三、成熟社区,各项管理还可以。
第四、位于第一人民医院和区人民医院之间,同时也近303医院,就医院较方便。
第四,就是小学的地段归属于中山北小学,教育完善。

❽ 南宁市南棉生活区商品住宅折迁如何赔偿

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实施征地拆迁,需要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全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管理的具体工作。 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单位负责征地拆迁事务的具体实施工作。市规划、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与征地拆迁相关的管理工作。各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做好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四条 本市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分三个区片: (一)第一区片为本市快速环道内的地区。 (二)第二区片为第一区片以外、本市高速环道包围的地区。(三)第三区片为第一区片、第二区片以外的地区。 第五条 建立城区、乡(镇)及村农业人口及耕地动态统计制度。动态统计基准年为2002年,基准年的农业人口与耕地数据由村委会如实填写,逐级报城区人民政府汇总并经市统计部门审定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基准年农业人口与耕地数据库。各城区、开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征地完成后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与耕地增减情况进行登记,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调整,作为征用土地补偿安置的依据。征地安置的具体人员,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实提供,并由征地拆迁单位进行登记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再次征地中不得重复计算。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转为城市居民的,其剩余的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家所有,并由原农?寮寰米橹褂茫蚪ㄉ栊枰褂酶猛恋氐模握毡景旆ü娑ǖ谋曜冀胁钩ァ?SPAN lang=EN-US>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收取、支出、用途等情况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章 征地程序及一般规定 第八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建设规划,拟定征地范围,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征用土地预公告。 征用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时间、用途等。 征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上建(构)筑物的现状;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新建、扩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抢栽、抢种。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市建设、规划、房产、公安、城区政府等,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户口迁入与分户、房屋权属转移等手续。征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一年后,不能实施征地拆迁的,其公告自动失效。 第九条 征用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征地拆迁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权属调查、丈量清点登记,相关权利人应予确认,为拟定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协议提供依据,相关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的,征地拆迁单位应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 征用土地方案获批准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征用土地方案及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日。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不能签订征地协议的,应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听证要求。 经协调仍不能按期确认补偿、安置方案或签订征地协议的,申请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由征地拆迁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将征用土地补偿费予以提存处理。征用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一条 超过征用土地公告规定或裁决的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❾ 南宁最新首套住宅商业按揭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回、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答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❿ 我在办理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商贷提取是按提示输入信息跟电话,结果提示是通信错误。求解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有可能是你的手机停机了
或者是正在通话没有打通
才会出现通信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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