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版工住权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B.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住房公积金抄存储余额是指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本息的实际数额,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以贷款银行受理贷款申请时的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补充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应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使用配偶的额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借款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之和。
C. 住房公积金必须要留有余额吗
一般不能全部提现。
各地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保留余额规定不同。 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示》
“自2017年2月24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人制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将影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认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在自己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以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提现,有些城市要求交满12个月才可以提现,有些城市交满6个月就可以提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D.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复金存储余额是指职工住制房公积金账户中本息的实际数额,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以贷款银行受理贷款申请时的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补充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应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使用配偶的额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借款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之和。
E. 职工怎么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回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答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F.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贷款期限以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5年为限。(内4)不得高于全市最高贷款限额容(2003年有的城市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也不相同, 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的住房资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2000年确定的规定比例为4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不以申请人的主观要求来确定,前(1)、(3)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贷款申请人所购住房不同。而是有严格的政策界限的,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2003年以房屋总价款的80%作为贷款限额)。(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休或退休时间后5年),前(2)、(3)调整为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0%,共同借款的, 贷款申请人购买存量住房的。
G. 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什么意思
是指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之和扣除已提取使用部分的金额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拓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