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民意调查到实施要多久才可以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四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差异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制定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虽然都是为人们在购房中缺少资金而发放的贷款,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在于: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一般住房贷款的手续更为复杂。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五、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多了评估费。商业贷款不需要评估,但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目前必须进行评估,缴纳评估费。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多了律师费。商业贷款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律师收取4‰的律师费,公积金贷款则不需个人缴纳律师费。
七、住房公积金的最新法规(文字)
2007年5月18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23号)的规定,自2007年5月19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当年缴存 上年结转
调整前利率 0.72 1.98
调整后利率 0.72 2.07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
调整后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委托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32
4.77
1-5年(含5年)
5-30年(含30年)
4.41
4.86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07年5月1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8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二)2007年5月1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借款人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不变;对于采用等额均还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07年5月19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2007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77号,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B. 调查一下大家住房公积金扣多少
首先 你要了解你当地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 以石家庄为例 一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专 个人属7% 单位11% 也就是 公积金缴纳总共18% 如果 你再石家庄的话 根据你月缴存额360计算 你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000元/月 你个人工资的扣除额为140元/月
C. 公积金的调整给买房者带来哪些困扰
贷款压力会增加,公积金的调整几家欢喜几家愁,主要是把2016年的公积金政策延长至2020年,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比例调整为下限5%,上限12%,具体缴纳多少,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请求降低或者缓缴,的确方便了大多企业,企业的压力降低,不用缴纳那么多钱了,对普通员工也有好处,为企业减负,还可以促进就业,有效的稳定社会秩序,公积金不需要交税,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低至60万元。自己挣得钱多了,就不用多担忧政策的如此微调了,带来的影响不大。
D. 住房公积金企业调查情况怎么写
一、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贴近民生,认真履职,管理上讲科学,服务上有特色,对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宜居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定位是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作为金融工具,安全性是首位的。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运行管理,市政府成立了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管理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监督机构并行,统一决策、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的运行体制。在制度建设上,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归集、提取、贷款三个实施细则为基础,制订了较为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标准化建设上,继全国第一个贯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后,又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省标创建,使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标准化管理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在风险防控上,除了坚持严格的监督机制和规范化的运行体制外,对管理和业务中的风险点认真梳理排查,针对风险点强化制度约束和内控管理,同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线上审批和在线监测,实现了人防、技防、制度防三者结合,确保了资金和队伍的安全。住房公积金的资产优质率达99.9%以上,已连续8年位列全省第一。
(二)持续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对于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良性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10年全市开展扩面工作以来,在行政推动、部门联动、执法促动和服务感动等综合措施的助力下,每年新增开户单位2500家以上,新增开户职工10万人以上。值得一提的是武进区在扩面工作中成立了区镇两级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将扩面指标列入对镇党委政府的年度考核,广泛宣传、创新服务,率先把住房公积金缴纳纳入全日制合同书示范文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金坛和溧阳市政府也不断加大对扩面工作的推进和考核力度。目前,全市已有95.99万开户职工,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27.45亿元,缴存余额191.84亿元,有效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三)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住房保障是住房公积金的核心作用,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坚持公积金使用基本方向的基础上,延伸使用范围,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和辅助养老、大病治疗等的资金需求,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互助和保障的制度优势。在公积金提取方面开办了逐月冲还贷款、提前还贷、支付房租、失业提取、大病提取等创新业务,放宽提取使用条件,支持职工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以及应急需要。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开办公转商补息贷款、商转公直转业务、异地缴存本地贷款等创新业务,与商业银行合作拓宽贷款方式和渠道,同时,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出台了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和开展贷款贴息等12项规定。在支持城市住房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已累计上缴财政10.87亿元用作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在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立足住房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
(四)发展创新了服务体系和服务措施。在服务体系上建立和完善了网上服务厅、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平台和网点服务的“四位一体”服务体系。目前,服务网点已覆盖全市7个辖区,武进区还创新设立郑陆工作站,方便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理业务。2011年9月开通运行网上服务厅,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个人业务、单位业务和公共查询等三大服务功能,至今已有一半以上的单位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减轻柜面服务量超过68%。扩容12329热线电话,人工接通率达到91.7%。扩大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的使用范围,新增服务满意度短信随访功能。在服务措施上简化业务审批和办理手续,实行一门式办理和即时审批,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银行联网支付的技术手段,提高了服务效率和便民措施,同时,开展周六便民服务、午间延时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加强行风监督,推行文明优质服务。去年,市公积金中心获省住建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包括资金使用率、资产优质率等许多方面的工作成绩处于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但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设计要求和广大职工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还不高。按照统计数字,我市城镇就业人口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只有50%,以参缴社保人数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数为基数也只有70%不到,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缴率更低,与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就已参缴单位而言,也存在不按规定基数足额缴纳和拖欠应缴款的现象,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在当前实体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归集率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还不够全面。一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制性宣传不够,导致社会上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程度远不如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使得企业建缴的主动性不高,职工的维权意识也不强,而且,多数人对缴纳基数的计算和缴纳比例不了解,不能足额缴纳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二是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等使用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宣传不够。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力量还不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职工160人,其中在编人员83人,其余为派遣制员工,需要管理全市已建缴单位2.39万个,建缴职工95.99万名的住房公积金,人员少,业务量大,而且随着扩面工作的不断进展,业务量还将持续扩大,管理人员现状已能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大量使用派遣制员工也会对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带来不利影响。
三、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有关建议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它对于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乃至地区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健康发展,结合本次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益。住房公积金本质上属于缴存职工的个人资产,作为托管机构的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增值收益,更好地实现其保障和互助的社会功能。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要坚持民主决策、自主决策、科学决策,在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要开展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开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监管报告等内容,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尤其是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补充廉租房建设资金和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控制,适度从紧。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监督和日常监督,保证资金运行合规、有序。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和保值增值能力受宏观经济环境与国家金融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走势影响较大,作为执行机构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在存贷利差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要合理提高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增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欠缴、套现、骗贷和贷款逾期等风险的防控能力,同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杜绝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增人扩面取得新突破。住房公积金从严格意义上说是职工的一项工资性收入,是职工的基本权益,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是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解决职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是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首先是对政府各部门外聘人员要严格执行公积金制度,起好带头作用。抓好公积金的归集扩面工作,要加强工会、工商、税务、人社、金融等多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动,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惩罚性措施,促进公积金扩面,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共享,提高扩面、建缴、放贷的准确性和效率。要研究制定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和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威信,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行政调解与行政执法并用,稳妥规范处理职工投诉举报,化解职企矛盾,推动企业建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宣传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公积金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制性的宣传教育,增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法律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促进公积金制度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在推进扩面的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已建缴单位也要加强账户管理,认真核实参缴基数,确保单位和个人依法足额缴纳。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刚性不强和我市缺乏地方性配套法规的现状,建议市人大将在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开展相关立法调研,根据立法计划尽快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三)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更上新台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方面的知识普及,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对个人账户的查询、提取、贷款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对参缴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相关人员在执行公积金制度方面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点、网络等设施建设,提高网上业务的办理率,创新服务方法,延伸服务范围,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午间延时服务、周六便民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方便单位和职工查询、办理业务。要结合市场需求、利率水平更好地研究制订政策,丰富业务品种,按照安全、简便、高效的原则,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积极扩大个人房贷规模,特别是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购房职工倾斜,使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建议市政府研究加以解决,以满足事业发展和业务管理需求。
2015年4月28日
E.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现场调查吗
不需要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F. 我在做全国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调查,希望能加入到你们的团队中。
没问题,通过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进来。
G. 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调查公司吗
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调查
1、核查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蓝印户口也可以申请,但要有特定条件)
如果同户成员和直系亲属参与借款,银行也要核查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配偶不在同一户口内参与借款,还需提供结婚证。申请人如果要求公积金借款,还要提供按时缴纳公积金的证明。
2、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偿还能力
一般银行方面需要确定贷款年限,因此通过核查申请人的工作有效年限来确定其经济偿还能力。如果申请人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五年,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是十年,那么银行不大会批准。当然,现在有很多提前退休和下岗的,这个因素就很难确定了。
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对房产商进行调查
首当其冲要调查的就是房产商与贷款申请人签订的住房合同或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房产商的实力不强、经营管理混乱、信誉不佳等都会给购买者和银行住房贷款带来烦恼和风险。
总之,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比较长,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还清贷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银行的安全起见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查。
在国外,一般一个月至三个月。我们现在往往进行调查的时间短,签约的时间长。我们现在有的银行也开始注意这个问题,或者请律师,或者专门成立一个机构来调查。从现在的情况看,调查尽量控制在一个月时间内,签约(包含保险、公证、登记、办证等)一条龙服务控制在半个月时间内,这是比较合理的。
三、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之前,要对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所需的资料作提前的咨询了解,并提前准备好。
2、借款人在准备申请资料的同时,要确保自己申请资料的准确性。
3、切记,借款人的申请资料一定不能作假,这会影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
H. 问卷调查住房公积金位置怎么回答
排序题的选项平均综合得分是由问卷星系统根据所有填写者对选项的排序情况自动专计算得出的,属它反映了选项的综合排名情况,得分越高表示综合排序越靠前。 计算方法为:选项平均综合得分=(Σ 频数×权值)/本题填写人次权值由选项被排列的位置决定。例如有3个选项参与排序,那排在第一个位置的权值为3,第二个位置权值为2,第三个位置权值为1。
I. 起诉离婚如何调取对方公积金记录
起诉离婚至法院后,可以请求法院调取公积金账户信息。
起诉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否批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9)住房公积金提取会调查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