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异地可以办理购房贷款吗
异地购房是指复购房者的制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
异地买房需要手续如下: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
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2. 住房公积可以在异地和本地同时贷款吗
不可以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内,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容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3. 有工资卡可以在异地办理贷款吗
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回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答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
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
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
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4. 拿异地工资卡能办房屋贷款吗
可以,如果是本人的话只要你可以提供你收入的证明还有工资收入版的流水就可以了。权
但如果是用你父亲或者别人的异地工资卡的话,需要本人过来证明签字的,贷款的名义为工资卡主的名义,并且需要收入证明。就是以你父亲的名义贷款就行了。
5. 能否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您好,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贷款,比如你公积金缴存在广州,到版海口买房贷款肯定权是不行的。但你可以买完房后把公积金帐户里的钱提取出来用作还款或装修!
楼上说的可以转是你如果调离原单位,再海口上缴公积金和原单位办理转移申请,就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继续缴存着!
6. 在外地买房子,在工作所在地办理住房公资金贷款可以吗
可以的
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
而且外地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7. 关于异地工资金贷款买房
具体来的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条例情况源,毕竟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8.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不可来以在异地源办理贷款买房。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