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后,以后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回;
借款人婚姻状答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❷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要看你买的是什么房子,如果是直接从开发商那儿买的商品房首付是20%,如果是二手房首付是30%
❸ 南京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怎么弄
南京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方式分为网页查询,电话查询,柜台查询等方式。
1、网上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步:用浏览器搜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查询内容:网站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公积金账户数据,个人用户、单位用户须凭住房公积金密码进行登录查询;
2、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25-96166,按语音提示输入密码,按语音提示选择查询项目。
3、柜台查询
职工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卡,工作人员为职工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可贷楼盘功能不能使用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回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答: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❺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回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答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❻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看你缴纳的基数是多少,也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0,就是你的贷款额度,首套最多贷款70%,如果贷款基数不够,有的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充钱的。
❼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不要查个人征信
公积金提取不会查询个人征信,公积金贷款需要查询个人征信。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专以下条件属: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❽ 南京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南京一手房公来积金贷款额度自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意: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❾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
根据《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若借款人归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非南京中心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本地非南京中心(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购房资料:
1、归还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期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2、归还商品房现房和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9)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扩展阅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提取还贷的实施。
(一)委托划转还贷
1、委托逐年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以转账方式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2、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具体金额规定见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期应还本息。
(二)柜面转账还贷操作
1、贷款银行准确查询借款人的贷款信息,按规定开具真实有效的《贷款证明》。
《贷款证明》的内容包括: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含逾期本金额)、当月应还本息额(含欠息、罚息)、贷款户账号(全称)、还贷方式等,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利息余额项的填写内容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角、分)。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严格审核《贷款证明》相关内容,并将还贷款项以转账方式转入贷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