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杭州员工要求购买住房公积金公司可以拒绝吗
当然不能,不交公积金可以去公积金中心投诉,不改的可以罚五万块。
㈡ 一般工作多少时间,公司给予员工买住房公积金,系数是多少买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工作就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一年以上可以用来买房贷款。每月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你工资的10%左右
㈢ 公司强制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这个可以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回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答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因此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单位强制员工购买的,而是法定的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一项保障。
㈣ 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对于住房公积金,国家有明确规定:
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专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属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上面第二条规定,私营企业也要给职工缴纳,根据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必须缴纳,否则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楼上的回答是错误的,
㈤ 公司要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要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具体需要的资料:
1、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公司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①单位到社保中心打印《在职人员社保花名册》(当月)需盖社保中心业务章;
②准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
③到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工行、农行和交行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盖章,银行盖章;
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提供单位职代会决议;
⑥由开户银行送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㈥ 企业是否必须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专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属。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用的都是“应当”,那就是说从规定来说,是必须要购买的
但是员工不能以此为由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缴纳并予以补偿
㈦ 单位可以强制性让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哪些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内业,外商容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应缴公积金单位就是不给员工办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㈧ 公司可以为员工只买住房公积金,不买社保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员工可搜集证据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第十五条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