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㈡ 新个税6项专项扣除-住房贷款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是混合贷款的话,必须同时满足首套,即公积金贷款为首套、商贷为首套,否则怎么能算首套呢?
㈢ 住房贷款利息作为新个税扣除项目,如何认定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附加扣除问答)
根据上述规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利息可以扣除。
㈣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000元/月
1、个税是扣除专项扣除、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超过5000的部分计算缴纳,工资4500元还没有达到5000,也不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贷款利息扣除,
2、只要贷款利率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就符合条件,(不一定是首套房,看当时贷款的时候是认房、认贷还是认房又认贷)
㈤ 个税专项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㈥ 个税专项扣除 首套房贷款 如何界定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首套房贷款界定是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
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6)个税住房贷款扣除依据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㈦ 个人所得税APP中住房贷款扣除填报
联系房贷银行,索要银行系统里那个全部为数字的贷款合同号;跟纸质合同编号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