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怎样查询
您好,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可以查询,如果你没有修改密码的话,一般是默认的号码,网站会提醒你修改密码(默认密码网站上有提示)。 望采纳谢谢
㈡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怎么办
一、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现场办理内提前还容款业务。提前还款包括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款两种提前还款方式。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二、办理要求:
(1)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
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
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2)如还款当期已办理变更还款日,不能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
(3)如同一天需办理多种贷后变更业务,则应先办理其他所有的贷后变更业务,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现场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填写《贷后变更申请表》并签章加盖指模,按规定要求办理。
(5)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三、申请材料
1.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有效身份证明。
㈢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还房贷所提供的贷款银行还款明细一定要近两年的吗
不满两年也可以提取,最多提取前两年的。比方说你还款已经3年了,每年3万本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8万,那你只能提取最近两年的,共计6万。
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怎样查询
若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发放,建议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㈤ 你好,在深圳有贷款记录但是已经还清,可以贷款吗
按照您所述情况,在您具备深圳购房资质的前提下,您此次在深圳买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属于首套但因为有贷款记录,所以首付需要五成。
㈥ 深圳建行住房贷款,商转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罚息或者说罚息是多少
一、住复房公积金贷制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㈦ 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如何查询深圳
你的意思是想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吗?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的,最好打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电话:12329
我记得政策是:非深户职工深圳缴存公积金,可回老家贷款买房
㈧ 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月供的问题
公积金还贷,正常按月扣与提前冲抵本金的区别.
建行:提前冲抵本金;即支取的款项全部用于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提前还本后贷款期限不变,系统将会按照剩余贷款金额重新计算每期还款额,减少分期还款额,下期以新的分期还款额继续扣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取提前还本方式只能冲减本金,不能冲减已有的拖欠.)
建行:正常按月扣;即支取的款项用于正常归还贷款本息,如有多还部分用来逐期抵消以后各期还款额.即采取正常还款方式归还贷款,可一次性归还若干期的贷款本息,客户在若干期内可不再归还贷款,直至支取金额全部抵消后才需要还款.总的还款期限不变,还款后分期还款额也不发生改变.
工行:提前冲抵本金;客户用支取的公积金一次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次月仍需要继续还款,月还款数额减少,采取此方式客户不需要到银行办理任何手续.
工行:正常按月扣款;客户用支取的公积金分期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我,银行用客户的公积金除以客户有还款本金数(因为工行采取的是责权发生制核算,贷款利息产生后才记收客户利息,所以提前收回的贷款本金银行不收取客户利息),算出可归还几期还款期数就扣几期还款数额,以后这几期银行不再扣款,过了几期后银行再扣款,采取此方式客户需要在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一周后再到银行柜台落实.
㈨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怎么操作
一、抄办理条件:
(1)公积袭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现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提前还款包括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款两种提前还款方式。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二、办理要求:
(1)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
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
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2)如还款当期已办理变更还款日,不能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
(3)如同一天需办理多种贷后变更业务,则应先办理其他所有的贷后变更业务,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现场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填写《贷后变更申请表》并签章加盖指模,按规定要求办理。
(5)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三、申请材料
1.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有效身份证明。
㈩ 深圳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4-04-05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265263[内容纠错]
办理事项说明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办理提取之前,请核对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编号、贷款用途、签订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请贷款银行予以补充或提供相关证明;
3.纯公贷、组合贷申请还贷提取的,因贷款受托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等问题,暂未能取得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办理(可不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办理过商转公贷款的职工,若仅针对原商业贷款签订按月协议或仅针对新的公积金贷款签订按月协议,只需按照需要办理提取的贷款类型提供材料即可;
5.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管理部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6.一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多个借款人的,且多个借款人非同一家庭成员,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还贷提取的期间,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得再申请还贷提取,若职工发生此提取情形的,视为已征得其他共同借款人同意;
7.职工签订协议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8.职工与配偶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确定与其配偶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如职工与配偶非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顺序以职工及其配偶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
9.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10.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11.已婚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且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12.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13.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纯公积金贷款采用上月实际还贷额;组合贷款采用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款额与公积金贷款部分上月实际还贷额之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采用月应还款额。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