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宁夏省直有一张公积金,不知应该如何,准备提取一些
宁夏省直是吗,可以提取的。
⑵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
你好,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专自有住房;
离休、退休;属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出境定居;
偿还房贷;
家庭享受低保;
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⑶ 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能在市民大厅取吗
来一般可以提取,可以先电话自12329咨询。
公积金一般需要手续有(各地区会有差别):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自筹资金的金额、来源及证明。
5、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均为原件)
6、抵押物或物质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⑷ 在宁夏办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办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不能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征信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2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
总结: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公司的公积金证明,收入证明,流水。
备注:办理的话跟二手房流程差不多,只是先要去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去银行贷款了
⑸ 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是什么
一、政策咨询:
职工(即贷款申请人,下同)向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意向并咨询。然后,持本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和购房合同等手续,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领取《贷款申请审批书》。同时,按管理中心规定准备有关资料。
二、受理申请:
职工持填写好的《贷款申请审批书》和需提交的有关资料,到管理中心正式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贷款前台(大厅)初审,同意受理的贷款申请转入科室审核。
一手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副本各1份,及正本复印件2份)
2.购房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首页及个页。(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
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规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婚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首页及个页(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房屋权属档案查阅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
8.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2)
三、审核审批:
贷款科对贷款申请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合格的提出具体初步审批意见后转入中心审批。经中心合规性审核批准后,转入委托银行签订合同。
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每周二、四的上午召开审贷会。
四、签订合同:
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的委托贷款通知进行复审,无异议的,即可与职工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抵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贷款合同》全部签订后,委托银行即可办理放款手续。同时,将《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送管理中心备案。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按以下原则转款:一手房贷款的款项须转入售房单位;二手房贷款的款项转入借款人的账户。
七、贷款归还:
职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3)
注:
①贷款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职工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否则,委托贷款通知自动失效。
②贷款申请须遵循诚实申贷原则,不得弄虚作假。③完成整个流程(不含第七个环节)一般需要一到两周时间。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资料 —— 一手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资料 —— 二手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说明.
⑹ 宁夏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几次
你好: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版有所有权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
⑺ 银川公积金怎么提取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能提取的。在满足条件中会后携带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⑻ 宁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