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计算
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在岗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
1、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相当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5、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6、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住房公积金_网络
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管抄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存额是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其中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一般为5%-12%。
但因为有的公司职工工资很高或很低,所以多数城市也会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以及下限。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地方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每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
③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核定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公司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缴存比例为12%,则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939*12%+5939*12%=713+713=1426元。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举例】上限缴存额计算按今年缴存基数上限16500元,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则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16500×12%+16500×12%=1980+1980=3960元。
下限缴存额计算按今年缴存基数下限1630元,缴存比例下限10%计算,则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630×10%+1630×10%=163+163=326元。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上下限与正常缴存职工保持一致,缴存比例目前暂定为20%。
④ 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错了,怎样修改
住房公积金基数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积金基回数审查核定的时候你才答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话只能是给该员工先办理退工、退保后再从新办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办。
单位出具单位说明加盖公章并填写《个人缴存额调整表》加盖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办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况,请按前台指引处理。
(4)核定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职工人数、汇缴人数、工资总额、汇缴总额、发薪开户银行、发薪户账号、发薪日、单位性质代码等。
(2)职工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月缴存额)等
(3)承办银行情况:包括经办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表编号、银行代码、网点代码、系统单位代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
⑤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无论任何单位,确定公积金基数的方式是一样的。根据上月收入时无法计算出公积金缴费金额的,缴费金额是根据该员工的缴费基数决定的。跳槽到新公司,住房公积金基数按其上个月工资来计算征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5)核定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待资金到账后,管理中心将相应资金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