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佛山市2017年申报个税可以抵扣的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内工资容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2)次月缴纳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网络—住房公积金
③ 佛山市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3)次月缴纳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④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是否能自动转帐还款的问题。
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内。它具有存期容最短3个月,最长5年,选择余地大,利息收益较稳定的特点。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36 0.40
上年结转 2.25 2.6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75 4.00
五年以上 4.30 4.50
三、试点项目贷款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人民币存款利率表如下,2011年2月9日最新数据
项目 年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40
(二)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0
六个月 2.80
一年 3.00
二年 3.90
三年 4.50
五年 5.0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60
三年 2.80
五年 3.00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21
三、通知存款
一天 0.85
七天 1.39
⑤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问题~
1.不需要转移;2.不需要证明,你只需要交公积金存折的复印件给新公司的人事部门;3.新单位的人事部门会办的,你不需要办手续
⑥ 关于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不懂的请别瞎掺和。
1、目前的农村户口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城镇户口只能办理转移。
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
(二)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应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2、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应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3、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应根据不同的就业状况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上述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3)对于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和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第四条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 提取金额以职工当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存储余额按十元倍数取整(账户保留十元以下)。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职工,每月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每月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申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和审核。
申请人有义务事实提供并应接受受理机构的相关调查、核对和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
2、若要提取需要原单位开具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然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原件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可全部提取。
⑦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需要开户,必须由单位办理.
2.很复杂,见下文
补充:公积金一般个人缴纳工资的6%-20%,单位缴纳工资的6%-20%.
两份加起来就是月缴存的总额.
最低就是工资最低线为基准的6%, 最高基准月薪20000左右的20%,两份加起来就有4-5千了. 第三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十二条 申请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按规定依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只要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户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立即申请贷款,不受缴存1年期的限制。(二)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契约。(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六)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 佛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佛山住房公积来金的缴存比自例是: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