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取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取,但是要符合提取条件。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2018年9月1日起,有三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前提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1、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且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1)住房公积金是不是随时可以取出来吗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
(四)出国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含商业贷款);
(六)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患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六种重病、大病);
(九)单位破产的;
(十)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9月1日起 这三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2. 住房公积金随时都可以取吗
以下几种情况,我们可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贷款买房的可以直接一次提取公积金,商品房经适房安置房都可以用:
按照有关规定,不是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同时,提取的金额只能到百位。
2、当贷款买房:
首套首付金额不低于20%,二套首付须60%利率上浮10%。 其很多公积金用户是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为4.5%;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购房款的60%,利率上浮10%为4.95%。
3、其自住住房纳入棚改范围,可提取公积金:
我们现在增加了对棚改职工的支持政策。按照规定,自住住房纳入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走使用。
4、办理租房用,房租超家庭收入25%,可提取公积金: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要符合相应条件,首先,租赁的必须是本市住房,其次,房租支出应超出家庭收入25%,省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5、还有装修用,房屋大修,可提取公积金:
当我们“房子装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不少职工是有所误解的,认为装修新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3. 住房公积金随时都可以取吗
不能,提取公积金除非是退休,否则是有条件的。
4. 随时都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随时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回1)在购买、建造、答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5.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都可以取出来吗
在员工退休之后是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是退休之后即可申请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拿出来吗
要满足条件才可以提取出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专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属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取吗
不是可以随时取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住房公积金是不是随时可以取出来吗扩展阅读:
以下几种情况,我们可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不贷款买房的可以直接一次提取公积金,商品房经适房安置房都可以用。
按照有关规定,不是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同时,提取的金额只能到百位。
2、当贷款买房
首套首付金额不低于20%,二套首付须60%利率上浮10%。 其很多公积金用户是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本息的。
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为4.5%;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购房款的60%,利率上浮10%为4.95%。
3、其自住住房纳入棚改范围,可提取公积金。
我们现在增加了对棚改职工的支持政策。按照规定,自住住房纳入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走使用。
4、办理租房用,房租超家庭收入25%,可提取公积金。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要符合相应条件,首先,租赁的必须是本市住房,其次,房租支出应超出家庭收入25%,省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5、还有装修用,房屋大修,可提取公积金。
当我们“房子装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管理省直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不少职工是有所误解的,认为装修新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8. 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随时可提
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但不是随时可以提取,必须满足特定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住房公积金是不是随时可以取出来吗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9.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可以随时取出来
不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