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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

发布时间:2020-12-07 20:12:08

Ⅰ 同一年度,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换成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请问如何换

作为薪酬岗,告诉你千万不要点作废!不要点作废!不要点作废!

新个税实行的预专缴方法,年终会统属一进行清缴汇算,如果你点了作废,那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存在了,之前扣缴的就不作数了。
个税APP和个税系统是相连的,到了你填报的月份,系统会自动在你申报当月个税时去掉你已经到期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只需要在APP上填加好住房贷款的申报信息,下次报税时自动就会继续扣减相应的项目了。
另外,希望广大职员在填报好申报项目后,及时的把申报信息告知公司的人力部,不然每月调整工资表真是一件很麻烦头疼的事情。

Ⅱ 个人所得税 购房贷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国务院关于印来发个人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Ⅲ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Ⅳ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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