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维修基金包含在住房公积金里吗
不包含。来
维修自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B. 物业公司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准备哪些手续(房管局已批)
我市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0-05-21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该标准明确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进一步规范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行为,首次界定了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和业主对物业的保修、养护、修缮的责任边界,使得物业修缮养护责任更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更合理。本着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房屋建筑自投入使用起至停止使用的整个阶段,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持续养护、维修和改造,以便实现适用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目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投入按责任主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类为物业企业,承担房屋建筑日常养护责任,并从物业费中支付零星维修费用。第三类为物业的全体业主,负责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更新和改造责任及资金投入。目前,由于维修资金来源不同,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经常因资金使用界限不清而发生纠纷,各区县承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部门,对于维修项目和资金的审批尺度把握也不统一,因此,三类资金的使用界限亟需厘清。本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和标准,明确提出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各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最低标准,同时明确《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承诺的保修期限高于相关法规、规程的,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准。在质量保修期内,严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界定使用物业费进行房屋日常零维修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房屋维修、更新和改造两者之间的界限,是本标准重点解决的问题。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大、中、小修标准以及本市实际情况,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房屋各部分工程项目维修条件。本市住宅质量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本标准所列情形时,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的出台,为区县有关部门进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提供了依据,为正确引导物业企业和业主科学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将出台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的技术标准,与此审核、标准相配套,将为物业企业对房屋建筑维修养护服务走向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道路打下基础。
你也可以咨询北京市建委物业科
C. 省直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住房维修基金是维修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个人是无法提取的,你所在的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提取,用于修缮整个楼的公共部分。
D.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的区别
公积金是职工缴纳互助基金,可低息货款买房租房。维修基金是业主缴纳用于维修住房公用部位的基金。
E. 公共维修基金与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关系,公共维修基金包含在住房公积金里吗
不包含。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F. 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发票能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版
1、购买、建造、翻建权、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G.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说明:
1、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
2、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材料。
3、首次提取与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其后可以追溯,两种情形分别只能追溯计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原因,此项业务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H. 提取公积金还契税房屋维修基金要什么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抄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提取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I. 住房公积金可以交维修基金和契税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用途:
用途一: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J. 公积金贷款后 能提取住房维修基金吗
根据昆明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职工大修内自住住容房,且五年内没有以大修该套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应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县(市)区以上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大修施工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
(二)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土地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可以提供本人或配偶的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审批表;
(三)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提取证明原件。提取额度:不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工程造价。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提取次数:大修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