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时间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版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1.
本人携带权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②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每年什么时候提取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内提取职容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吗
一、职工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按以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版余额
(一)未权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余额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
(二)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余额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的当月;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余额截止到批准之日后满一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得超过相应住房消费的实际支出总额。
二、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相应偿还贷款行为发生的次月起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每满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的余额不得超过贷款人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如已办理贷款提前结清手续的则应在结清之日半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
④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没有时间限制''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时间限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专翻建、大修自住住属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额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期间的还贷总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具体的时效性规定是: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一次性付清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
⑤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最晚到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您好,支取住房来公积金归还源住房贷款每年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您12个月还款总额,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应还本息和。支取手续需您本人携以下资料到中心办理(如需支取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则配偶共同前来):1、本人身份证(如您好,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每年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您12个月还款总额,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应还本息和。支取手续需您本人携以下资料到中心办理(如需支取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则配偶共同前来):1、本人身份证(如需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2、住房按揭贷款合同;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余额单以打印时间一个月内有效)及还贷存折(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还贷专户账号及开户行或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单》);3、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⑥ 住房公积金无房提取到什么时间截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随时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关于住房公积金无房提取时间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⑧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一般需要多久
公积金提取审核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提取的时间会有不同。一个月至2个月都是有的。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但加上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需要的资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⑨ 无房公积金提取周期
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专,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⑩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