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苏州社保和公积金问题!
一、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二、据国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㈡ 苏州公积金账户封存,新单位次月补缴,可以办房贷吗
一、住房抄公积金贷款袭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㈢ 在苏州园区缴交公积金不足十年可以补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纳,只能单位缴纳,个人无法缴纳的。
可以就业后继续缴纳。
㈣ 苏州园区公积金网上如何补缴
苏州园区公积金可以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的官方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回密码,按答照相关操作进行补缴即可。
一、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㈤ 苏州园区公积金补缴的问题,急!
如果住房公积金空档后,可以与当地缴纳资金的银行说明情况后再补交齐,补交滞纳金。以后按月交齐。
希望你办的顺利!
㈥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补交问题
不可以,由于买房的这个新政策出台,公积金中心对于补缴本就卡得比回较紧,更何况你是应届生的就业答,退一万步说,即便是作假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实在需要这个时候购买,只有现金进行还贷,等满足条件后再进行公积金摊还。
㈦ 苏州住房公积金如何补缴
让单位给开一个补缴说明书,然后把钱给单位让单位帮忙补缴就可以了。回格式如下
单位答补缴说明书
我单位职员
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
公积金补缴情况:
201x
年
xx
月
xx
日补缴
201x
年
xx
月及
20xx
年
x
月公积金共¥
xxxx
元。
由于该员工工作调动原因造成当时未准时汇缴。
我单位承诺今后按照
XX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准时缴纳公积金。
单位公章
㈧ 苏州住房公积金补交后能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内连续足额缴存公积容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㈨ 苏州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吗
不是,是应当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版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权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㈩ 苏州园区的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吗
不是,是应当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