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1)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2018年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南京、济南、丽水等少数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6000元(对应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0元)。其中,济南和丽水两地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北京。
2. 从2020年07月21日起,缴存基数调整为5016.0元,月汇缴金额调整为502.0元,是什么
缴存基数,汇缴金额,看这个词汇,应该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据。
缴存基数5016是缴公积金,汇缴金额502是应该是个人交5%,单位交5%,各出251元,合计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入502元。
3. 关于每年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计算方法
符合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络词条
4. 关于换工作后的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的基数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调整的,而当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则以调入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实际发放工资收入的月份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而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从以上几点来分析看,比如您6月去新单位,他们就应按您的工资2000元帮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了,7月调整时也根据2000元来调整。就算您是7月以后换工作,也是一样计算,按您当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来缴纳。到了明年基数调整时再根据您进入此单位后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出新的缴存基数。
5. 请公积金基数多一年少一年有多大区别,比如从2019年12月起算,与从2020年1月起算,差额有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8657元(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19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为191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73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55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239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分别为96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分别为87元,高青县、沂源县分别为78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员等应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1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单位应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员等缴存住房公积金。
6. 2020年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必须单位上报还是自动调整
是自动调整的。在现实操作中,由于五险和一金分别是不同的部门管理,申报基回数需要使用不同的操答作系统,所以五险和一金是分开申报,分开操作办理的。但五险和一金的基数必须统一。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6)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