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公积金多可以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回间不少答于2年;
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❷ 深圳住房公积金最多能提取多少
公积金是可以全额提取可以部分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回条件:
在购买、建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❸ 深圳特区社保公积金最高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情况有所不同: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回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答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❹ 深圳住房公积金最高缴费基数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回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答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❺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高贷款多少倍
招商银行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回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答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您可以再联系深圳公积金客服详细了解。
❻ 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根据情况有所不同: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❼ 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❽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具体可以咨询12329。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