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公积 > 住房公积金托管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托管户提取

发布时间:2020-12-06 02:53:50

住房公积金托管后怎样转移

托管职工重新就业需要转移托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由接收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代办银行。托管职工持介绍信、填写完整准确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托管凭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转移(系统统一托管户所在公积金办事处统一管理)。职工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原托管凭证作废。

⑵ 我的公积金买断两年多了,是处于托管状态,要什么资料才可以提取

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
1、户籍不在缴存地城市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如有)、离职证明可以即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2、户籍在本市的职工,需要等待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两年后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如果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封存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提取。

⑶ 住房公积金托管之后怎样取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商住两用房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偿还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

第八条 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与其他在职职工相同。

第二章 提取条件和额度

第九条 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销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照《继承法》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⑷ 重庆住房公积金托管户怎么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专住房的属;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⑸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托管户又是什么意思

购房,大修,自住房,大病,租房,你是用其中哪个方式提取
托管:就是你在单位购买的住房公积金现在的金额已经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了。不属于该单元管理。

⑹ 重庆住房公积金托管户在哪里提取

重庆市公积金管理服务网点
1、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服务时间:早上8:00-晚上22:00(电话)
电话:12329
2、铁路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支路16号
服务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61642745
3、万州区分中心
地址:万州区太白路8号(国土房管局3楼)
服务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电话:58251578
4、黔江区分中心
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办事处行署街995号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79230737 79337356
5、涪陵区分中心
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服务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电话:61039292

6、长寿区分中心
地址:长寿区桃园西路7号(国土房管局3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40242399
7、江津区分中心
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滨江路西段9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47550017 47522420 47555678
8、合川区分中心
地址:合川区金融中心一楼(南办处中南路488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42751590 42751561 42751580 42751505
9、永川区分中心
地址:永川区萱花路64号建行永川支行3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
电话:49588700
10、南川区分中心
地址:南川区南大街9号
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电话:71618800
11、綦江区分中心
地址: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7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9:00--12:30, 下午13:30--17:30
电话:85890031
12、万盛经开区分中心
地址:盛经开区万盛大道23号附2号2-1
服务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48274204
13、大足区分中心
地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罗汉桥(国土房管局11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43766170
14、潼南县分中心
地址: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225号(国土房管局)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
电话:44551957
15、铜梁县分中心
地址:铜梁县巴川街道河湾32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
电话:45632822
16、荣昌县分中心
地址:荣昌县东益当街农行大楼5楼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46741678
17、丰都县分中心
地址:丰都县国土办公大楼6楼(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70738610
18、垫江县分中心
地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南段218号(国土房管局4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话:74684693
19、武隆县分中心
地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6号
服务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电话:85618506 85618505
20、忠县分中心
地址:忠县忠州镇巴王路16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54243885
21、开县分中心
地址:开县开州大道中段金地大厦11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52299080
22、云阳县分中心
地址: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318号1栋3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55339200
23、奉节县分中心
地址:奉节县永安镇人和街16号(国土房管局5楼)
服务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电话:56528377
24、巫山县分中心
地址:巫山县巫峡镇平湖西路466号2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57690093
25、巫溪县分中心
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号县司法局二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
电话:51522433
26、石柱县分中心
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0号(国土房管509室)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73378785
27、秀山县分中心
地址:秀山县中和镇渝秀大道(国土房管局)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76896076
28、酉阳县分中心
地址:酉阳县桃花源中路173号亚伸广场2号楼4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75531598
29、彭水县分中心
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办事处河堡街2号(国土房管局负一楼)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话:78848018
30、璧山县分中心
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国土房管局4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41420773
31、梁平县分中心
地址:梁平县人民西路名豪商贸区6幢14楼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53221683
32、城口县分中心
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土城路39号
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59222463

⑺ 住房公积金必须托管一年才能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来可以取走自。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1.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⑻ 公积金托管手续怎么办理

其实大家不用太担心,因为一般而言公积金是可以像户籍一样申请托管的。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积金托管。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是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通俗一点讲就是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托管后,职工办理提取、销户、转移、查询等业务均在托管户进行。办理职工账户托管可由职工单位负责办理,也可由职工自行办理。当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单位,可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托管职工重新就业需要转移托管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由接收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代办银行。托管职工持介绍信、填写完整准确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及托管凭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转移(系统统一托管户所在公积金办事处统一管理)。职工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原托管凭证作废。 去哪里申请呢?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需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归集柜台办理。 所需材料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托管封存表》、被托管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托管人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为: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一式二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在表中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单》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到单位公积金开户办事处办理托管业务。托管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和个人名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交托管职工,作为日后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凭据。经办人应在托管申请单的签收栏中签字确认。

⑼ 我查我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名称写的是托管户,不晓得托管户是什么意思

来住房公积金托管业自务是指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托管后,职工办理提取、销户、转移、查询等业务均在托管户进行。办理职工账户托管可由职工单位负责办理,也可由职工自行办理。
以下几种情况均可以转入托管:
1.单位正常经营期间,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在单位终止前,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3.单位已终止的,职工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可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

⑽ 住房公积金缴纳不满一年,现在已托管两年了,还能提取出来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是自己的钱,只要你满足提取的条件:
租房提取需提供资版料:房屋租权赁合同、房租完税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购房提取需提供资料:1、全款购房: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贷款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农村户口离职销户提取:户口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阅读全文

与住房公积金托管户提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