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参保基数是多少单位个人分别承担多少比例
201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7月1日前)
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今年本市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14367元以下,缴存比例不超过12%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市地税局介绍指,目前广州市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 ,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市地税局提醒,必须是单位和个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标准和比例,才能准予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数或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必须将超出部分的金额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咨询,可致电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为23945元
广州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2705元相应调整为23945元,以单位和个人各缴存最高20%比例计算,每月最高可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达到9578元,比之前的水平足足增加了496元,逼近万元“大关”。
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免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由公积金中心上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30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110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⑵ 2017广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单位缴费比例:缴纳费用大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5%,小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20%;
个人缴费比例:缴纳费用大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5%,小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20%,可根据个人情况上调个人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限制:50人以下的单位统一实行一种缴存比例,50人以上的,可实行三种或以下;
公积金汇缴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⑶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及基数
调整范围: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要求进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自2012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4789元×5=2394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3.201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2012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进行调整。
(三)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的情况
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30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110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三、调整办理程序及办理网点
(一)办理程序
缴存单位到我中心管理部、办事处、铁路分中心或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下载职工的缴存数据信息,再从我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附件)电子文档(该电子文档也可在我中心上述业务经办网点索取),利用已下载的职工缴存数据信息,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上如实填报职工的缴存调整数据。填妥后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起送我中心相应的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
⑷ 广州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新规,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这个跟大多数人可能没什么关系
⑸ 广州公积金缴纳 个人和单位比例问题
一、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3、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4、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二、单位不缴或少缴的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广州住房公积金最大基数是扩展阅读:
《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规定:
1、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缴费。
2、各缴存单位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
3、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2019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⑹ 广州2017年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7年广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一览:
养老保险:单位14%; 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 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 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5%; 个人无需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6)广州住房公积金最大基数是扩展阅读
广州市关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明细
《广州市关于恢复办理社保费申报业务的通知》明确,根据省人社部门的规定,广州市2017社会保险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
下限为3170元/月(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仍维持2906元/月)。至此,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下限都已全部确定。
其中,对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职工)以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2275元/月和4455元/月;对于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2275元/月和1895元/月。
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高于本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275元。
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2275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7125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⑺ 2015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2015年度广州公积金缴存标准:
1、缴存比例:5%—20%;
2、缴存基数:2014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3、缴存基数上限: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29040元;
4、缴存基数下限:2015年广州最低工资,即1895元。
(7)广州住房公积金最大基数是扩展阅读:
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⑻ 2011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多少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又是怎么样的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内际情况自行选容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广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请各单位以此最新数据,按《关于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0〕28 号)的要求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
⑼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到现在每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可据回答质量提供感谢积分)
每年的7月调整。
每次调整有规定上限,但没规定下限。对于公积金缴费基数低于或等于最回低工资标准答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我所就业过的公司公积金基数一般不会低于调整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数据供你参考(我是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的):
2008年7月起,上限:16749,最低工资标准:860
2009年7月起,上限:18900,最低工资标准:860
2010年7月起,上限:20505,最低工资标准:1100
2011年7月起,上限:22705,最低工资标准:1300
2012年7月起,上限:23945,最低工资标准:1300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