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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无住房证明在哪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2-05 01:35:44

㈠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无房证明怎么开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回
在离休、退答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㈡ 要取出住房公积金名下无房无产证明要在哪里开

开无房证明,请带好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到服务窗口即可办理。

㈢ 可以办理无房证明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开无住房证明在哪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㈣ 无住房公积金证明如何开具

你的情况应该是另一个人买房要有你的无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很简单,要你学校会计去你学校开户银行拿张表盖章给你就行,表格是固定的建设银行网站可下

㈤ 我没有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该怎么提取啊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的任意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㈥ 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开无房证明

不需要出具无房产备案证明。

以海南省为例,职工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实际工作地出具无房产备案证明,由省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或直属局前往相关部门核查信息。核查信息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无法查证的,由职工自行主张提供相应的无房产材料。

在归集、提取公积金业务方面,职工购买省外自住住房或偿还省外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再提供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件,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办理要件。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互联网+”信息系统联网升级,职工的婚姻、户籍、房产等信息将逐步实现共享,并形成电子档案保存在系统中,便于业务办理调取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群众。

(6)开无住房证明在哪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做好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清理工作。对已发现并查实的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的中介或其他组织的情况,要及时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对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协助对其依法惩治。

从政策上看,有几种情况被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包括婚姻变更频繁的假离婚购房情况、房源不断倒腾涉嫌回避限价的情况、在非户籍和非就业地购房的情况、非配偶和非亲属的共同购房情况等。此类规定其实是为了让公积金的提取更优先给予刚需购房和刚需租房。

㈦ 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哪里开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开具缴存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流程如下:

1、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符合条件的开具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4、发放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时开具无贷款证明。


(7)开无住房证明在哪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㈧ 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房证明怎么开哪里开

原来不查现在就查了?你太高估了那些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了。。。就算查也查不出来,你名正言顺可以领!

㈨ 哪位朋友知道没有住房公积金证明怎么开

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回
公积金缴纳比例:答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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