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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2-04 22:56:33

①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可以登录合肥市来住房公自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公积金,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

1、网络搜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合肥公积金】。

②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啊

哥,你可以去网络地图里面搜索一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样的话网络地图就会给你一个驾驶的路线,还有乘坐公交车的路线。
提取公积金的话,是要你装修房子,还有买房子的时候才可以用的。

③ 合肥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方法,有几种方法

合肥市公积金网上查询方法:

第一步:打开网络浏览器。

④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版并在本市行政权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⑤ 合肥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不知道你取哪种情况,汇总如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所需资料有哪些?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注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

购买二手房一年以内是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年以内是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一年以内是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注意

1、转账方式:

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如未办理,办卡申请表见附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办理地址:

①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

④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5、咨询电话:12329

提取材料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以下所有提取情况需要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见附件下载。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3、还住房贷款提取

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 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2、4、5项。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每年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6、外地户口离职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7、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8、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承租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9、退休提取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0、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建房一年以内(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自住住房费用。

11、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12、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需当前失业连续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3、低保户提取

14、大病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单位账户资料。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7、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8、出境定居提取

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电话

合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位于新蚌埠路128号
0551-34136565

⑦ 2019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租房子怎么提取的

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⑧ 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夫妻二人,一人是省直,一人是市直,最高可以贷款多少公积金

一般来说每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会不一样,一般是40——50万元(某些城市经过特别审批能够提高额度到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已购买房屋为目的的贷款一般月还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半,而有的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只受理指定担保公司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具体需要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电话12329

⑨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9)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⑩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
具体情况信息建议您可以找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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