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以及以后如何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贷款申请表
5.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
6.首付款收据
开始还款后,每月会有短信提示该月应还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将金额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借款人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
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
签定贷款协议时,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拓展资料: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Ⅱ 住房公积金已贷款,原来每月还贷,可以申请不用公积金还吗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你现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是您当时办公金贷款时申请了公积金委提业务。每个月会从您公积金账户上将还款额委提到您的还款卡上,您可以带上您的相关证件和相关购房贷款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取消委托提取业务,以后就不会委提您的公积金了,只需要您每月按时足额存款就可以了。
Ⅲ 房产抵押贷款后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款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Ⅳ 能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吗
公积金贷款的济南市民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余额还月供了。济南市民还房贷提取内公积金原本容有两种:按年提取和冲还贷(使用公积金余额提前还贷)。2016年7月27日正式印发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又为公积金提取增加了一种方式,即“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余额。 每月15日自动到账。
借款人和配偶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如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钱款每月15日自动转账到个人储蓄账户。办理后不能再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按年提取来还商贷。
Ⅳ 公积金可用于每月还贷吗
你每月的公积金可以用来还房贷的。
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方法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1、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5)住房公积金可以还贷款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因为公积金冲还贷的顺序是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再冲还商业性贷款,在公积金贷款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公积金资金可能全部冲还了公积金贷款,如此借款人就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优惠贷款利率。
其次,如果客户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多,采用“逐月还款法”更好一些。因为公积金帐户资金余额较少,若采用“一次性还款法”,所能冲还的贷款本金也较少,利息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
Ⅵ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吗
公积金贷款是来可以源提前还款的,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一次性还清也可以提前部分还款。
一次性还清:借款人于工作日的每周二或周四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前还款申请,部分还款数额为一万元的整数倍,还款日前5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自提出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提前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内,到期未足额存款的,本次申请作废;自存款之日起3日后,借款人到公积金部门领取《个人提前还款情况通知单》,并在5个工作日之后的周一或周三,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于工作日的每周二或周四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前还款申请,部分还款数额为一万元的整数倍,还款日前5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自提出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提前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内,到期未足额存款的,本次申请作废;自存款之日起3日后,借款人到公积金部门领取《个人提前还款情况通知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公积金中心的实际操作为准。
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Ⅶ 可以直接用公积金里面的钱还贷款吗
可以。
依据:公积金卡对应两个子账户,每年1月和7月会把你的公积金账户中的钱转到你的还款账户,每月还款时自动扣除,金额不够时需要你自己到银行补足。
拓展资料(有关公积金的相关资料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链接:网络:公积金
Ⅷ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买房么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首付,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8)住房公积金可以还贷款吗扩展阅读: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2017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98%、5.42%,新开户单位31.81万个,新开户职工1612.87万人。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