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手机怎样领取
在微信上搜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渠道支取。一般先登录,再回找寻答政策,最后支取。政策一般部分支取和销户支取。部分支取:购房,租房,还贷。销户:离职和退休。
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热线电话区号12329咨询
2. 在惠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直接去银行就可以了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3. 惠州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
如何通过中心网站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
1、首先打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持本人身份证通过缴存地公积金服务窗口,或者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证明》;
二、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查询;
三、通过95533电话查询(查询初始密码是888888)。
4.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上网查询查询余额
您好,通常公积金初始查询密码是您的身份证号后四位加上00。如果您当前对于回资金需求比较大,除了公答积金以外,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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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惠州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惠州贷款买房么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回积金缴存证明答(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7. 惠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材料)
需要材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7)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8.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账号怎么查,不知道账号多少
分析如下:
一、广东网上办事APP推出了公积金查询服务,不需要账号密码就可以查询自己名下广东省内不同地市公积金账号的公积金余额与缴存情况:
1、下载微警认证APP,并通过人像识别认证;
(8)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一、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二、为方便市民查询,除西藏外其它各地(个别除外)均已实现公积金网络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4.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查询
9. 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在哪里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三新北路31号
电话:0752-123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