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积金正常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听说要社保转出,或者是停缴三个月,可以提前到公积金指定银行预约办理
B. 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显示销户未结算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职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后,如果显示“销户未结算”的,说明职工已申请办理了销户提取业务,但还未进入结算流程。
经核查确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后,或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到账。
在资金转入前,申请人勿将公积金联名卡注销,资金转入前已注销联名卡的,须到柜台重新申请业务办理。
(2)深圳住房销户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深圳住房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资金到账的三种情况:
1、三个月内到账
职工办理该提取业务之月起开始计算时间,此后停止缴纳深圳社保达三个月(包括申请月当月)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职工可以在带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上取款。
如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SZ12329)登录查询的提取状态为“处理中”,代表该提取业务处于前述三个月的结算周期内。
2、一个月内到账
自受理公积金销户申请后深圳社保结算(已成功转出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月22日至月末对22日前社保已结算的进行公积金结算,即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3、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职工在公积金结算日前深圳社保已结算的,可在在线办理入口先行发起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结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到账。
C. 深圳离职后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在深圳上班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需要达到以下要求才可以提取:
根据《内深圳市住房公容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金利息的;
3、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退休以后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7、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8、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9、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如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
D. 深圳公积金销户需要什么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销户提取。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4)深圳住房销户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自助渠道办结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办理)、呼叫电话系统(0755-12329)、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等自助渠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理指南。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E.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说存在未办结业务,无法处理。要怎么处理
需要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当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申请接续手续;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5)深圳住房销户提取公积金扩展阅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
2、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F.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销户全额提取
你好,我也是在深圳的,如果你的社保已经转回家了,就到网上办理销户,
经核查确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后,或者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之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G.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除死亡销户)
你好,
只要你网上预约好了,带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就可以了,几年前办过,现在应该也差不多吧,希望能帮到你。
请采纳谢谢
H. 深圳住房公积金零余额销户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专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属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I. 深圳住房公积金要怎样销户提取啊
根据《住抄房公积金管袭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