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济南住房公积金交了5178元能带多少款
济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最高40万,最长30年,男性年龄是65,女性60.
济南公积金有2种算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两种计算公式,以较高一种额度作为借款人的最高限额:
1.
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
12
个月×贷款年限×
40%
。
2.
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
15
倍
按照第一种方法:
(按照缴纳比例8%计算)
=150/8%
*12*30*0.4=27万
按照缴纳比率14%)
=150/14%
*12*30*0.4=14万
第二种:
太少了,不用算了。
Ⅱ 济南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怎么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成为新政的最大亮点。该业务于7月28日起接受预约,8月1日开始正式办理审批业务。
首批月提公积金9月中旬到账运樱
按月委托提取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的业务。每月转账额度上限不超过当月公积金贷款偿还总额,下限为100元。在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均可申请办理。
办理该业务需首先预约。即日起,市民可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www.gjj.gov.cn),在公积金网上办理大厅注册后预约办理。预约内容包括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日期及地点,预约成功会给予短信提示。
8月1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委托经办银行的102个网点将正式启动审批业务。预约成功的市民可按约定时间和网点前往办理。网上预约节假日也可受理,但办理审批只能选在工作日。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将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5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预计济南首批按月提取的公积金将在9月15日到账。
两种公积金还贷方式可并用
《细则》规定,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冲还贷,一是按月委托提取。两种方式可以并用。
冲还贷业务可多次办理,两次间隔应在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第三日起即扒悄备可提出申请。缴存职工可通过冲还贷用个人账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按月委托提取是正在执行的按年委托提取业务的进化版。按月提取或按年提取,两种提取方式只能二择一。冲还贷方式发生提取之前,与两种委托提取方式都不矛盾。
需要提示的是,委托提取人提供的转账账户必须是春毁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不得现金支付。如果委托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与公积金贷款银行不同的话,也无法直接转到其贷款银行的储蓄账户上。
除此以外,《细则》还就“调离本市在新工作地设账户”的职工公积金提取政策做出调整,调整后由提取变为转账至新设账户。《细则》将于8月1日生效。
需注意事项:
1、委托提取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所有委托提取人必须是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参贷人员。
2、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应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委托提取人提供的转账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
4、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和配偶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5、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及配偶不办理该业务,但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办理该业务的,需借款人及配偶知晓,因借款人及配偶不知晓该情况造成纠纷的,由委托提取人承担。
6、符合条件的委托提取人中有一人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该笔贷款原已签订的全部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提取人应保证该笔贷款所有已签订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的委托提取人知晓,如因不知晓该情况造成纠纷的,由委托提取人承担。
Ⅲ 济南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二、贷款额度:
1、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15。
2、同时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规定:(1)贷款金额不高于抵押房屋总价款规定的比例;
(
2
)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执行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40万元)。
3、借款人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提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还款人,可按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对待计算可贷额度,在该笔贷款还清之前共同还款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Ⅳ 2017济南买房条件
1、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应具备的条件
(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能够提供购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6)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还有婚姻证明;
(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在济南买房,需要满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和相应的居住证明,那就需要在济南工作一年以上,同时也有相应居住证明。
3、小产权房建议谨慎购买: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1、建设部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 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违法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建设部日前发布了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同时,建设部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现在,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为此,建设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建设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商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否则很难受到法律保护。更重要的是,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戍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查验商品房建设手续,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济南市政府 _ 外地本科生买房
Ⅳ 济南住房公积金32000能贷款多少
各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差很大,对贷款额度的规定也并不一样。没人版可以给你一个准确权的数字,具体你应该去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去查询,一般会有介绍的。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通常跟你每月缴纳的基数,公积金账户余额,连续缴纳时间,个人收入,年龄,购房的首付,房价总额等因素有关,而且有一个上限。
具体的贷款额度,要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后给出的数额为准。
Ⅵ 2017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抄贷款额度计算是从贷款人的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以下为贷款额度计算重要几项规定:
1. 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Ⅶ 济南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有什么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政策原文: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自5月25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房租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时间及额度: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职工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所需要件: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三)其他所需申请材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