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限购政策关于首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居民家庭首内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容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 2017年苏州限购房政策是怎样的
一、户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能在苏州再买房了。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二套房上调至5成。
“认房又认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只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30调整为百分之5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还未还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三、公积金二次使用。
贷款额度降低,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还是不变的。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到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百分之50。
职工家庭的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贷款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2)苏州住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人民网:遇上限购令 无法买新房
今年5月,家住通州的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卖给张先生,事后又反悔称不想卖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王女士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对于不愿出售房屋的原因,王女士和张先生各执一词。
张先生诉称,今年5月16日,他与王女士通过链家地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由王女士将其位于通州区梨园西里的一套面积为62.64平方米的房屋卖与他,房价为146万元。合同签订后,他按约定支付给王女士5万元的定金,双方也在建委办理了网签手续。但后来王女士见房价上涨,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我8月问她要银行账户,准备把46万首付打过去,但她不提供。”张先生请求法院判处王女士继续履行合同,于11月30日前完成交房,并赔偿违约金。
“不是因为涨价而反悔,是因为限购政策一出,我们没有资格再在通州买房了。”王女士在庭上称,今年8月通州房屋限购政策出台,因为她和丈夫都是外地人,社保也不是在通州交的,如果卖掉唯一这套房屋,他们将失去在通州买房的资格,4岁的孩子也无法在通州读小学。
王女士称,限购令一出,她就立即通知链家地产中止履行合同,但没想到链家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擅自完成了网签。王女士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是因政策调整,她提出反诉,将张先生与链家地产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庭前,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这个小区60多平方米的房子已经涨到180多万了,张先生说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隐形损失是巨大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女士极力否认后悔卖房是因为房价上涨。她说:“对于涨价我们都有心理准备,主要担心的是孩子无法入学。”
庭审的最后,双方虽都同意调解,但由于争议过大,法庭不再主持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3. 外地户口苏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下发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是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
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没有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职称、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3)苏州住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购买苏州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4. 请问苏州购房限贷政策是什么样的
商业贷款
1、首套首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有一次贷款记录已还清: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为50%。
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50%。
3、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80%,
4、两套及以上住房: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额度保持不变;家庭贷款可贷额度70万元、单人贷款可贷额度为45万元;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可贷额度为50万元,单人贷款可贷额度为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5. 苏州二套房贷款政策
若在招商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二套房”首付专比例规定如下属: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6.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公积金贷款分个人申请和夫妻申请,但所有的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个人银行流版水要大于月供的权2.1倍,才能放贷,公积金对流水审查比较严格,商业贷比较宽松,所以大部分人公积金贷款很难贷下来,都是用商业贷。
苏州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但能贷70万。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能贷45万。
注:余额之和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利率上浮1.1倍,按目前基准利率3.25上浮1.1倍为3.575
家庭能贷50万;个人能贷30万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7. 苏州住宅的购买政策
一个原则:认苏州的房,认全国的贷。
非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一专套;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属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
①外地无房无贷款:首付30%
②外地有房无贷款记录:首付30%
③外地有贷款记录:首付50%
③外地有一笔未结清贷款:首付80%
④外地有两笔及以上未还清贷款:全款
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3套:
①从未购置过住房首次购置:首付30%
②本地无房但有贷款记录:首付50%
③本地1套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50%
④本地1套房且贷款已结清:首付50%
⑤本地1套房且贷款未结清:首付80%
⑥本地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全款
8. 现在苏州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三、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四、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五、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政策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侨等同于外地户口。
以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9. 目前苏州的购房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个来原则:认苏州自的房,认全国的贷!!!
非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一套
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
①外地无房无贷款: 首付30%
②外地有房无贷款记录
③外地有贷款记录:首付50%
③外地有一笔未结清贷款:首付80%
④外地有两笔及以上未还清贷款:全款
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3套
从未购置过住房首次购置:首付30%
本地无房但有贷款记录
本地1套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50%
本地1套房且贷款已结清
本地1套房且贷款未结清:首付80%
本地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全款